"以上,乃公文卷宗所列的线索和控告。"薛然环顾四周,道:"首先,当夜德庆楼的掌柜董德庆,并未看到有人从前堂出去。"
"所以,就要排除二人是从正门离开。那么二人就必须在路守正经过楼下时,立刻做出决定,翻出德庆楼围墙,小跑着追上尾随路守正。此事我做过试验,并不能成立。"
"第一,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两个人在身后疾步狂奔或是小跑,一定会有脚步声传来,路守正不可能毫无察觉。"
"第二,多位同窗可以证实,伍俊峰和卫正安二人酒量很浅,当晚二人已醉酒,才去后院方便歇息。试问,两个已是酒醉的人,如何跟踪尾随?"
"第三,案发现场所谓的推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二人到过现场,并且实施作案。"
"至于案发现场的矛盾,这与我请讼人无关,所以,还请大人再勘察现场,找到当晚除路守正以外另一个杀人凶手,将之严惩,还我请讼人清白!"
薛然话落,拱手道:"以上几条,大人若存疑问,可请德庆楼东家董德庆,以及青山书院当晚同席的学生出堂作证。"
"学生所言条条据实,请大人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