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便宜又好吃的东西吗?”罗兰坐到了柜台前边的椅子上,笑问道:“别推荐太贵的东西,我的钱可不多。” 这女服务员虽然不算漂亮,却年轻可爱。她的鼻翼两侧,长有许些雀斑,眼睛是水蓝色的,眼睛很大,笑起来很甜,会让人觉得很是舒心。 “那我推荐蜂蜜面包。”女服务员穿的也是麻布衣,只是款式看起来更新一些,也更干净些:“我知道你,救了三个孩子的英雄,可惜我不是酒馆主人,否则会绝对会半价把蜂蜜面包卖给你。” “那就先来份蜂蜜面包吧。” “好,请稍等。”女服务员转身回到厨房,很快就端着个盘子出来,上面放着一根长长的面包,面包上面,涂着蜡金色的蜂蜜:“这是你点的面包,承惠两个铜币。” 蜂蜜面包看着挺大的,只要两个铜币,确实也算是良心价了,至少罗兰这么觉得。他拿出两枚铜币,递了过去,然后发现女服务员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他的手。 收回手一看,罗兰这才发觉两手上,各有五六个大血泡,看着很是显眼。他按了按,发现并不痛,只是有些发怵,知道这是因为痛感只有十分之一的原因。 这就是挖矿留下来的后遗症了,不过不痛的话,无所谓,明天早上接着挖,继续存钱。 接过面包,罗兰尝了一口,然后表情很是微妙,蜂蜜是顶好的,面也是顶好的,但这蜂蜜面包吃起来,却不太合口,很硬,瓷实,甚至有股说不出来的味道。 怪不得法尔肯会说这家酒馆的伙食会不合他的胃口。 女服务员见罗兰的表情很微妙,那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她笑道:“不合你胃口?但我们这里的面包,已经是镇子上最好的了,只是不合你这种大人物的胃口罢了。” “什么大人物啊,不过就是个小鬼罢了。” 坐在那边喝酒的几个汉子中,有个转过身来,满脸通红地大喊道:“除了长得细皮嫩肉,没有其它一点长处。能救下三个小家伙,无非就是运气罢了,换作是我,我也能行,为什么你们就这么吹捧这个小鬼。” 罗兰知道自己在镇子里应该有些名气,但他并不知道,其实他很有名。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是镇子的未来,也是国家的未来。无论在哪个地方,后裔永远都是最重要的。 挽救孩子的性命,很多时候,都要比救个成年人更容易让人产生感激的心情。 当然,无论是再英雄,再出众的人物,有人追捧,自然也就有人看不顺眼。很多时候,会产生这种情绪,只有一个原因。 嫉妒。 罗兰看着这三个醉鬼,发现他们聊了年纪都偏中年之外,并没有其它值得一提的地方,身体看着和普通人无异,相貌气质也不出众。 不会是触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