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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雏苗(一)(2 / 3)

乎都有斗鸡的娱乐传统,利用鸡在发情期好斗的特点,来进行比赛。斗鸡中国古代盛行的一种游戏。最早是由百越中的泰系民族发展出来。

斗鸡时将两只性情凶猛的公鸡放在一起,它们就会激烈地互相啄咬起来,还会用距劈击对手。如果两鸡相斗了很久,都有疲惫之态,还要用水将它们喷醒,使之振奋,重新投入战斗,直到有一只公鸡败下阵来。

斗鸡的场面是相当激烈的,两只鸡斗得难分难解,势不两立,斗完后鸡冠流血,啼叫无力。

唐代的文学家韩愈曾用诗描写斗鸡的场面:“裂血失鸣声,啄殷甚饥馁,对起何急惊,随旋诚巧绐。”

孟郊也写过有关斗鸡的诗云:“事爪深难解,嗔睛时未怠。一喷一醒然,再接再厉乃。”

《陶庵梦忆》称“一日余阅稗史,有言唐玄宗以酉年酉月生,好斗鸡而亡其国。余亦酉年酉月生,遂止。”

孟郊写过有关斗鸡的诗云:“事爪深难解,嗔睛时未怠。一喷一醒然,再接再厉乃。”

在唐朝,斗鸡算是普及率非常高的运动,不光在民间有着大量拥趸,即便是在皇室贵族中也大受欢迎。王公贵族们不光要比金钱权利,有时还要靠鸡争口气才行,甚至于因为斗鸡而引发皇室矛盾,也是常有的事情。

话题扯远了,在鸡苗区看了一遍后,洛桐听李文韬的介绍定了鸡的品种。分别是仙居鸡、宫廷黄鸡、和乌骨鸡三种。

在快要走出鸡苗区的时候,洛桐看见一个工人手里拿着一只小鸡苗,看样子是要将它丢掉。那只鸡崽大概有人的半个巴掌大,颜色也不是常见的嫩黄色,而是有点青黑色。

那只鸡崽叽叽地叫着,洛桐愣是听出了一丝丝的绝望。不知道怎么的,她就觉得难受。“李老板?这只鸡崽是不要了吗?”洛桐指着那只鸡崽问道。

为了区分,洛桐就叫他爸为李叔叔,称呼李文韬为李老板。

李文韬瞥了眼,不在意道:“是的,这只鸡崽刚出壳就不是很健康,还是早些淘汰比较好,省得再浪费精力。”

洛桐犹豫了下:“李老板,这只鸡崽能给我吗?”

“行,小洛你要是要,可以直接带回去。”李文韬毫不在意,早在说到那只鸡崽儿的时候,那个工人就很机灵地捧着那只鸡崽儿站在一边。

在听说洛桐要这只鸡崽儿后,他就很有眼力见地去找了个小箱子,里面还垫上棉絮,再将小鸡仔儿放进去。洛桐捧着小箱子,亲自送到了路虎车上。

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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