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快地步子走在前面,身后跟着贝克汉姆和郑志。
这一幕,怎么看都不太协调啊。
终于,走到一半楼梯的时候,终于有人发现了他们。
“欧米伽!”
“大卫·贝克汉姆!”
“亚历克斯·弗格森!”
“天啊,他的身边跟着谁啊?那不是中国人郑志吗?他怎么又和弗格森鬼混到一起了?”
“难道,难道他真的和曼联搞到一块了?大新闻啊,绝对的大新闻!”
很多记者蜂拥而至,把他们团团包围,根本不让他们再走半步了。
“爵爷,爵爷,你们谈好了吗?”
“郑志加盟曼联?”
“为什么你们会同坐一辆出租车到现场?”
“郑志,你是要加盟曼联吗?”
“大卫,有信心在世界足球先生里逆袭里瓦尔多吗?”
“大卫,没能拿到金球奖有多遗憾?”
争先恐后,各种各样的提问,场面瞬间陷入了混乱当中。
哪怕是新科金球奖得主里瓦尔多的光芒都被夺走了。
没办法,一没贝克汉姆帅,二没郑志的新闻热,三没有弗格森那么有气场!
唉……
被冷落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郑志主动拿过了英格兰bbc的话筒。
“偶遇啊,”
“我在酒店里偶遇了爵爷和大卫,然后为了节省路费,就和他们一起打车来了。我是个很节俭的人。”
“事情就这么简单。”
“转会的事情,还不如大胆想象一下,我们一起在酒店开房呢。这样的有一腿还有点儿可信度。”
哇?
怎么说话的?
一起开房?三个大男人?
呸!贝克汉姆都在心中怒了,把他们想象成什么了?
郑志继续说道:
“好吧,退一万步想想,我根本不可能加盟一支不能打欧冠的球队嘛。所以,我怎么可能去曼联?”
“这种无聊的猜测和提问到此为止,请把问题留给大卫和弗爵爷,我就……先进去了。”
郑志潇洒的拨开了密集的人群,率先走了进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