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镇翻译过来,就叫做叫狗尾巴草镇。 这是被诸神抛弃的结果啊。 狗尾巴草镇里有一个小小的领主,愚昧,贪婪,却也还称不上暴虐邪恶,而他的领地子民也是愚昧,麻木,更称不上狡猾和善良,所以两者相得益彰。 假若不会有什么奇迹的话,这个小镇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天荒地老。 小镇里有铁匠,有酒馆,有妓女,有乞丐,有裁缝,有地痞流氓,似乎自给自足,所有人上到领主,下到乞丐,都很满意这样的生活,连街边的野狗都是如此。 一不小心的话,就会发现在这里,一天和一个月,一个月和一年,一年和一辈子根本没什么区别。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慕少安习惯每天来这酒馆里坐一会儿,酒馆的老板是领主的侄子,但酒馆的伙计兼伙夫兼酒保却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其实在这里,如果形容一个人很有意思,那就只能代表一件事,这不是本世界的人。 酒馆里乱哄哄的,有种猪圈的味道,扑面而来,这是真的,因为酒馆后面就是猪圈,甚至都能听到那几头猪在哼哼。 几个醉汉在那里摆划着他们自己都未必懂的醉话,这基本上是镇子里有数的几个中产阶级了,那些苦哈哈哪里有能力来喝一口最劣质,仿若马尿一样的黑啤酒呢? “我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呢,这乱糟糟的地方,你还上瘾了不成?”一个眉毛胡子头发都是花白的老头儿佝偻着身子,半死不活的坐在门口,乍一看他和本地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了,麻木,无所谓,混日子,无所求于生,也无所惧于死。 慕少安就挨着这老头儿坐下来,拍拍他的肩膀,没说什么,这是一个熟人,也算是他当年第一个收服的手下,一个标准的粪坑里的蛆虫——邓肯。 这厮跟着他的确红火威风了一段时间,在溪木镇,也曾经算得上是一呼百应。 说实话慕少安也没有想到,邓肯退休后会来到这里继续一只蛆虫的旅程。 其实他有一段时间是想过要奋发的,不过最终还是止步于D级巅峰,连一只独行狗都没有资格去做。 “林小蓝也退休了,回到现实去了,你还记得她吗?”邓肯慢吞吞地道,眼珠里浑浊像浆糊。 “记得。”慕少安点头,那是一个天资不错的女孩儿,和张澜是朋友,一直在玉门关猎杀团成长,但世事无常啊,张澜已经是S级,但林小蓝估计直到退休都无法突破A级。 两个人再无话可说,酒馆里也再也没有客人来,这本来就是一个象征意义上的酒馆。 夜黑了,几条狗在街道上肆意嚎叫,很兴奋的样子,几只蝙蝠飞来飞去,看不出有半点吸血鬼的气质。 “我明天就走了,你自己保重。” 慕少安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