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可以达到暗金品质。 甲胄则是半身的,没有肩甲,重四十五公斤,设计得很精致,穿上后丝毫不会影响移动。 然后是甲胄护膝,战靴。 整体防御都能比得上慕少安曾经被毁掉的千山重甲了。 不过最让他爱不释手的,却还是那一具中队长级别的重弩,也不知道那些灰耳人在制造的时候是怎么想的,这一具中队长级别的重弩比普通士兵的重弩足足大了一倍。 普通士兵的重弩就已经有一米五的长度了,有效射程1200米,威力十足,比八牛弩还嚣张。 而中队长级别的重弩足足有两米二十的长度,重量80公斤,所使用的弩矢就好像标枪一样,一共有六根骨合金弩弦,可以六连射。 但就慕少安现在的实力,把六根手臂那么粗的骨合金弩弦全部绞到位,也给累出半身汗来。 这不是坑爹吗?居然没有设计自动上弦的部分。 估计在灰耳人看来,傻大黑粗的黑目人根本不稀罕使用自动上弦,反正黑目人的蛮力有的是。 但是灰耳人怕是没有想到,人家黑目人把弩兵这个职业当程耻辱,但凡有点本事的都去当枪兵了,就算被淘汰到弩兵营,也都是最弱的家伙去当小队长,然后最最弱的人去当中队长。 这真是有点坑。 慕少安倒是很高兴,因为他是真的喜欢这具中队长级别的重弩,这家伙的威力估计比他的攻城弩还恐怖,而且穿甲效果绝对震撼。 一千五百米之内,这就是死神。 谁敢不服? 于是慕少安返回去,就又拿了一具这种超级重弩,那种标枪一样的弩矢更是一口气拿了80根。 “好极了,绿叶,我们接下来终于可以搞点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