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共度一生。
没有亿点点犹豫,哪怕明知她是毒药也无法停止!
“这里的环境好安静。”叶茗珠将包放在桌上,眨着天真的大眼神向四周看去。
嘴角微微翘起,笑容不多不少,正好击中人心。
初恋的感觉,令黎晓心跳加快,往常特别6的嘴皮子,这会儿也变得笨拙。
“是,我选了好久!”黎晓的笑容有些尴尬。
实际上,他最讨厌的就是清吧。
因为这地方给他的感觉,就是专门为小资青年男女装逼用的。
想玩儿又放不开,正经喝酒谈心又给人一种欲拒还迎的暧昧引诱。
玩暧昧,纯属耽搁时间!
他既不是十几岁的小年轻,也不是几十岁只能过嘴瘾和手瘾的油腻大叔。
大哥是出不起钱,还是拿不动枪了。
我翻身上马,枪挑天下……
不香吗?
可只要是和叶茗珠在一起,黎晓愿意陪她做任何事。
哪怕是自己讨厌的,也会因她而喜爱。
爱屋及乌,这四个字黎晓现在是深有感悟!!!
“您的雪球。”酒保将调好的酒放在桌上,缓缓推到叶茗珠面前。
傻笑的样子,让黎晓看的很不爽。
端起酒杯,黎晓向茫然眨眼的叶茗珠说道:“我们换个位置,这里太吵了。”
“哦,好呀!”叶茗珠甜甜一笑,跟着他向角落走去。
来到角落卡座,叶茗珠款款而坐,仿佛不经意间的伸出左手,温柔的拨动着右边侧耳的碎发。
眉目专注的看向脚下,淡雅柔和的气质迎面而来。
那一瞬间散发出来的魅力,令黎晓的心跳再次加速。
真正的女神,实则长相、身材方面的差距不会很大,很难说谁比谁更胜一筹。
更喜欢谁,只能说对方正好长到自己get的点上,更符合个人的审美。
这时候真正能够分出高下的,往往是气质。
不同的气质,产生的差距犹如天堑!
就像有些女人,看似是女神,可一张嘴就成了兄弟。
而有些女人,初看时其貌不扬。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接触,就会发现。
她的美,美艳不可方物!
以上所说,都不足以用来形容叶茗珠。
她是那种一眼惊艳,相处起来只会更喜欢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