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菊像是看着怪胎似地看着眼前忙得团团转的女子,对于她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婢而言,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身为一个婢女,正经的工作便是服侍自家主子,内容包含看门、打水、洒扫、端茶、送饭之类的杂事,只要不笨手笨脚,懂得察颜观色,就算合格了,完全不需要特殊的专长、技能。
可瞅瞅,眼前与自己同是婢女的夜月,根本就是杀鸡用牛刀,大才小用了,除了婢女应该要会的通通笨手笨脚外,其它明明很高上大的工作,随手便能拈来。
那啥炭笔的,听说还是她亲手用炭块削成笔状,之后用布条缠了缠,专门用来取代常用的毛笔的;本还不屑那啥炭笔来着,认定就只是儿戏,可事实见证下来,小菊不得不同意夜月的说法,“方便省事”,连磨墨都省了。
炭笔什么的还是小事,最令小菊讶异的,是夜月不止是认得字、帐本看得懂,就连药材也认得,当日预支的月钱,便是花在几株小小的药材上,也不晓得是怎么整的,几株小小的药材几日后变成了一堆药材。
“月姐,小少爷让妳忙完后去书房一趟。”小菊说道。
夜月从叠堆得老高的书册后抬头,露出沾了几道黑渍的脸蛋,“妳来得正好,这个先帮我拿下,马上就好。”
抱着夜月丢过来的几本册子,好奇探头地问:“月姐今日又在忙什么?”小菊心里不由暗叹,有专长就是好,身为婢女,不用干婢女份内的事,想做什么挑着做都行,是不是她也该学识字,然后再学学帐本之类的?
这月姐除了上工的第一天,认真地把小少爷服侍得一蹋糊涂外,之后基本是想干什么便干什么,小少爷根本就是放任不管,着实令小院其他人既羡慕又心里不平衡。
“也没什么,就整理一下。”夜月撇完最后几笔,将纸张折妥,才站了起来,欲将书册抱回,却让小菊给拒绝,她对着那张满是好奇的小脸,笑了笑,“走吧!”
“小少爷找我有什么事?”
小菊摇了摇头表示不清楚,随即带着一丝期待地问:“月姐……妳说,我这年纪了,还适合识字么?”
走在小院唯一的长廊,纵然不动用神识,也很容易察觉附近的目光,实在是小院太小了,没多少遮蔽视线的地方,多呆上几天后,夜月也不免习惯了好奇或是嫉妒的眼神,唯一令夜月愈到有些不舒服与在意的,是来自叫彩花姐,带着优越感、不屑与审视的目光。
今日那个像是所有人都欠她的花姐倒是有些异于平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