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出现在地面上,出现在白色的外袍上,像绽放的玫瑰花一般,扩散到王普松胸口外袍的每一处。
红色,本该是喜庆的颜色,可是出现在这里,出现在朝堂上,却令人感受到了从涌泉穴窜到百会穴的极致寒意。
大唐立国以来,还从来没有人敢在朝堂之上动手。
遍翻史书,也没有几人敢在朝堂上杀人。
没错,杀人。
王普松胸口的那朵血玫瑰,构成它的花蕊的,就是椅子腿的一个碎片,就算没有那个椅子腿儿,他也不可能活下来。
冷锋的全力一脚,连人的大腿骨都能踹断,更不要说一个骨质疏松的老头的胸骨了,此时撕开王普松的前襟,就能看到他胸口上塌陷下去的脚印。
没错,出脚的就是冷锋。
冷锋拿手帕拍了拍鞋,很是无奈的说:“确实没人对你动手,可是我可以动脚呀。”
魏征离得最近,此时刚好从震惊中缓过来,哆嗦着手、哆嗦着嘴唇对冷锋说:“冷………国公,你………你怎么能………”
“哦,我为什么踹他呀。”冷锋走到死不瞑目的王普松旁边,把自己擦鞋的手帕扔到他脸上,盖住了他滚圆的眼睛,环视四周,吓得李世民外所有人都后退一步甚至向后倾身
蹲在王普松旁边冷锋喃喃自语:“我这个人呢,很好说话的,前提是你别提起我父母呀,特别是别骂我父母呀,这样我很容易控制不住我自己的,我一控制不住我自己就会做一些出格的事,比如轻轻踢你一脚。”
冷锋平淡的话语,却如同寒冬风雪灌进了大殿,就连李世民也觉得胸口有点发闷,这一脚,还叫轻轻踢一脚?
“!国!公!你!”
侧坐在朝臣一边的王羡才接受眼前的事实,大喊一声,撸起袖子就扑向冷锋。冷锋站起身,看向王羡,只是一眼,就吓得王羡差点栽倒在地。
那一眼太可怕了,王羡敢发誓他这辈子从没有看过那样可怕的目光,就像一只猎豹看向一只即将被它踩死的蚂蚁。
无情,冷酷,或者还有不屑!
他毫不怀疑,他凑过去的时候,冷锋会再踹出一脚,让他步上他老爹的后尘!
这时的国公冷锋,分明就是一个禽兽!没有感情的禽兽!保持着撸袖子的动作,王羡发现自己很难再动哪怕一样。
死一般的寂静!
偌大的朝堂上,此时只剩下各个快速跳动的心跳声,地上要是落针,那声音都清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