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我会抓紧时间赶一赶,暂时先把《仙之逆》放下。”
李华很想说:关键时候你停了?不要啊,继续啊,我还想要,马上就去找藤家复仇,要怎么对付那个老祖呢?
只是,真的说不出口,对于一个已经相当勤奋的作者,他没理由嫌弃,更不敢再多给压力,怕物极必反。
“那行吧,你准备个开头,然后发我邮箱,先帮你看看。”
“好嘞,谢谢大大。”
秦小宝要写的不是别的,正是《鬼吹灯》,在地球的时候,这部作品可是现象级的存在,一经推出,就大火无比,电影出了好几部,电视剧更是数不胜数,大多数的效果都很不错。
自然,同类型的作品还有非常多,可是单单从商业价值出发考虑,《鬼吹灯》无疑是最合适的。
尤其,小说是按照副本进行的,有主线,却又不互相影响,留下个悬念,反而利于后续的展开。
这本书也很有意思,一开始,是书写了个耗子精的小故事,引出了主角的身份,在写作手法上,更是大胆地用了第一人称,这可谓是胆大骑龙骑虎。
网文发展了这么多年,读者的喜好不断地变化,但有一点一直在延续,就是多数人不喜欢“我”字的描述写作方式,觉得看起来怪怪的。
当年秦小宝看到这本书,惊为天人,一度怀疑作者就是自己土夫子,摸金校尉,只是金盆洗手不干了,甚至有书友找出了巨大无比的蜈蚣,摸金符,洛阳铲等图片,引发无数网友围观。
选《鬼吹灯》,除了写作方便之外,就要说到商业价值了。
秦小宝的计划是,文体两开花,德智体全面发展。
准备给所有人一个惊吓。
一切的以一切都是为了日后做准备,做铺垫,等到王者归来那一刻,我要让这天遮不住我的眼
串台了!
换了个键盘,他打字速度又加快了不少,要是愿意,在家里坐上一天,十万字轻轻松松。
所以当李华收到所谓开头之后,真的吓了一跳。
其他作者的开头,都是六千到一万字,最多在附上几百字的大纲,你倒好,直接来了十万字,要按照你说的,这本书在百万字左右,那还真不影响,因为十天就搞定了啊。
只是,十天时间写出来的书,能看么?
引子: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压制,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