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小贝此时跟晏文瑞是一对没有误会,没有隔阂的情侣,那么此时的小贝激动兴奋,是因为踏上了恋人的国土。//但是,小贝知道啊,自己是为什么来的,也知道自己现在无比兴奋的心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这里离辕国的京城还有一段路,还是要先把肚子填饱再打算旁的吧。小贝想着,就先进了一家酒肆里,酒肆门口支起几口大锅,里面炖着的羊肉,羊杂热气腾腾,香味四溢。“客官,来点什么?”小贝刚坐下,一个伙计就过来问。她这回没找什么雅间,因为这酒肆就是个平房,进去就看见里面摆放着十来张座椅,根本就没雅间。“来盘子羊肝,来碗羊肉,再来俩馒头就成了。”小贝想了一下告诉伙计。她没有要酒,那东西一喝就想睡觉。不用现炒,小贝点的菜很快就端了上来,桌上原本就备着油炸的辣子,小贝拿起来就往面前的羊肉碗里倒。大口的吃着,小贝不禁在心里感叹,到底是古代好啊,根本不用担心吃的是不是真羊肉,因为他们还没想到那歪脑筋。小贝总是觉得,现代里最坑人的就是那些聪明的技术人员,一些人今天发明这个,过了一段时间后,又会有另外一些人出来否认。快餐盒方便方便吧?但是后来不是说对人身体有害?就算成了垃圾也是烧也不行,埋也不行的。一次性筷子,又说会产生温室效应,恶性循环,砍伐的树多了,二氧化碳增多,大气层会加厚啥啥的。摊子上的羊肉串据说不是羊肉做的,只要有一种材料叫羊肉香精,啥肉拌上吃着都是羊肉的味道。这些东西都是聪明的人发明出来的啊。小贝的嘴是及馋的,尤其是喜好肉食,什么羊肉、牛肉狗肉的都超级喜欢。但是在现代吃过的味道,就是没有现在吃着这么香。馒头要了俩。就吃了一个,羊肝和羊肉倒是吃了个精光,就装羊肉的大碗里剩下一点汤。太爽了,小贝满足的摸摸肚子。歇了一小会儿,她结账起身离开,因为进酒肆的人越来越多得给人家腾座位啊。吃得饱,身上登时暖和起来。小刚吃饱。小贝想溜达溜达,她慢慢的往前走着,踏雪不紧不慢的跟着,根本就不用牵着它的缰绳。小贝现在依旧是男子打扮,棉袍是天蓝色的缎子面,脚上一双黑色布靴。进辕国前,本想把容貌稍微改下的,但是想了想放弃了。就是这样子,给他发现更好,看他啥表情。小贝现在是想通了。原来还说不踏入辕国半步呢,凭啥啊、自己难道怕他不成?哼。跟路边的小贩打听清楚,到京城还有七天的路程。反正也到了辕国,不着急,慢慢来。小贝晃悠的差不多,翻身上马,沿着大路启程。辕国的地面,还算太平,小贝没遇到什么危险,顺顺利利的就到了辕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