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乌?”吴昕很配合的露出了一个惊讶的表情:“阿乌做了什么?这么可爱的小狗居然能成为抓到杀人犯的功臣?”
“有句话说得好,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老练的猎人,阿乌就是那个猎人。”秋白摸了摸阿乌的脑袋,眼里有着宠溺:“杨永华很狡猾,也很镇定,他杀了三个保安后还施施然的从我这院子里走过,利用的是人的盲点,我们都认为杀了人后应该要躲起来,但是杨永华就偏偏反其道而行,不得不说他真的很大胆,如果不是阿乌,杨永华就逃掉了。”
“阿乌做了什么?”
“杨永华杀保安用的是刀子,一把西瓜刀,他把刀上的血迹擦拭得很干净,不过刀把上却仍然有残留的血迹,而阿乌,就嗅出了刀把上那些残留的血迹,并且把杨永华旅行袋里的西瓜刀找了出来,正因为这样,杨永华才落网了。”
“实在令人赞叹,那么可爱的一条小狗居然有如此的能力,不过林老板,光凭嘴上说的网民们恐怕不会相信啊,能不能让阿乌现场显示一遍。”
这就是要捧阿乌的节奏了,杀人事件遮不住,那就得尽量把它淡化掉,最好的淡化方式莫过于突出这件事情的另一主角,也就是阿乌,那样人们的关注点就会在阿乌的身上,至于杨永华,一个变态的杀手,人们只会唾骂。
秋白也知道,所以没有犹豫,“好,既然大家有兴趣,那就让阿乌表演一下它的神奇嗅觉,谁能给我一个东西。”
吴昕当仁不让,从兜里摸出一枝圆珠笔来,作为记者,笔是随身带着的,“用我的吧,我很荣幸。”
秋白把圆珠笔拿了过来,递到阿乌的鼻子边上:“阿乌,闻一闻这只笔,呆会把它找出来。”
阿乌嗅了嗅,然后叫唤了一声。
“行了,那你们谁去把这枝笔藏好吧,随便藏在哪里,最好是藏得远一点,否则体会不出嗅觉的神奇来。”
一个男记者举起手来,“林老板,我去试试。”
秋白看了看他的胸牌,这个男记者叫赵波,是县里电视台的一个记者,便点了点头:“行,那就你去吧,藏好一点,不用担心阿乌会找不着。”
赵波兴冲冲的出了院子,秋白又喊了一声:“不过千万可别藏在水里,当然,如果你想水洗一下也无所谓。”
赵波刚出了院子,又进来几个人,小心翼翼的看了看院子,看到这么多记者,张了张口,却没敢说话。
宁宁走了过去,低声问了几句,然后点了点头,先把这几个人领到了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