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我好找啊。”莫朝清骑了一辆变速自行车,蹬得满头大汗的,身上的西装都有些不成形了,看样子找秋白找得相当的急。
“怎么了,你这是?”秋白有点好笑。
莫朝清的形象一直都挺好的,像眼前这种情况秋白还是第一次看到,不过满脸喜色,应该是好事儿。
莫朝清把自行车停了下来,擦了擦脸上的汗,笑眯眯的道:“老板,是大好事儿。”
“哦,什么好事儿?难道你在浅水湾发现了自己的另一半?”秋白笑问道,从简历里秋白知道莫朝清可是没有结婚的,标准的单身一族。
莫朝清苦笑道:“老板,如果真是发现了我的另一半,那就不是大好事儿了,而是天大的好事了,可惜暂时还没有发现,估计我那另一半翅膀只长了一半。”
秋白微微一楞,随即哈哈大笑,翅膀只长了一半?所以飞得慢?“那是啥好事儿。”
莫朝清刚想说呢,又注意到了罗叔,有些迟疑的问:“你们是不是在说事情?”
罗叔赶紧道:“没事,你说你的,我的事情不用急。”
秋白也点头:“罗叔不是外人,你就说吧。”
“行,那我先了说。”莫朝清对罗叔歉意的微一点头,然后高兴的道:“老板,刚才我接到了电话,是可口可乐亚太区执行总裁的电话,你猜他是要做什么?”
“可口可乐?亚太区执行总裁?给我们浅水湾送可乐?”
“差不多吧。”
“那会是啥?”
“代言?”橙橙说了一句。
莫朝清一敲响指,“就是代言。可口可乐亚太区总裁刚给我刚完电话。我居然又接一个电话。”
“那就是百事了呗?”秋白说道。
“对。就是这一对冤家。”
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真是一对冤家,就跟肯德基和麦当劳一样,同行是死敌。
在全球战略上,其实百事要比可口可乐更加出色,尤其是在米国那边,年轻人几乎喝的都是百事,而在国内,可口可乐比百事要厉害点。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这两个跨国集团都有很敏锐的眼光,挑选代言人也很慎重,一般是当红的明星,
“为什么找我们...哦,我们现在很有名气了哈。”秋白刚想问这两个集团为啥会找浅水湾当代言的,再一想,自己的名气还真是不小,“不过我可不是娱乐圈的人,代言还是推了吧。”
如果是别人。能代言这两个跨国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