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原来这人是个神经病啊。真是可惜了,长的这么英俊。”
陈晓望着杨逍的双眸里,全是惋惜的神色,暗中说到。
在她看来,杨逍如果不是神经病,怎么可能会和她初次见面,就要送她东西?
送她东西也到罢了,你倒是送包包,化妆品之类的东西,实在不行送现钞也行,反正陈晓也不会担心会被铜臭之物给污染。
可你都送的什么呀?
毒药。
还你妹说的和真事一样,什么龙爪,龙牙的,只需在人身上滴一滴,刺一下刺,就能让人生不如死。
你以为,你生活在武林世界中呢?
你以为你是传说中的蜀中唐门呢!
就这种人,不是神经病,又是什么呢?
对于神经病,陈小姐从来都不屑和他交往的,摇头嗤笑:“切,我可不需要这玩意。你啊,还是自己留着玩儿吧啊。大哥革,小心些,别刺伤了你自己的手,免得一命呜呼了。走了,走了。”
最后这四个字,则是对一脸懵逼样的齐军说的。
杨逍的眼神,一下子阴森了下来。
只是已经擦着他肩膀走出去的陈晓,却没看到。
“等等。”
当害怕招惹到这个英俊的神经病,会遭受无妄之灾的齐军,也快步走出去后,杨逍说话了:“陈晓,那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总算碰到一个真心称赞他帅气的人,而且还是个长相不错的小姑娘,杨逍决定原谅她的冒犯,再给她一次和自己成为朋友的机会。
陈晓可不知道,她刚才对杨逍的讽刺,带着她从鬼门关前走了一圈。
只是在听到他这样说后,回头轻轻叹了口气,刚要说我想要天上的星星,你给么时,肩膀就被人撞了下,接着有个粗鲁的声音说道:“起开,挡这儿干嘛,以为自己是厕神呢?”
衣衫褴褛的乞丐里,几乎没有绅士。
但穿着相当有品位,够档次的有钱人们,也不一定个个都是绅士。
嘴里镶着满嘴大金牙的尹鸿发老板,就是富人中的一个痞子。
二十年前还是北区的混子头,后来却在机缘巧合下发了大财,一跃成为了青山市有名的富人。
不过痞子终究是痞子,哪怕他穿的再好,出则香车入则别墅的,也不会改变他老人家的本性。
看了会大长腿,锁定了某个展台上的小嫩模后,尹鸿发就对接下来的时装表演没有了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