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所管辖。
如果真有伤情那就继续治疗,该谁掏钱就谁掏,谁该什么责任就什么责任。只要医疗证明拿出来,再把询问笔录往副所长哪儿一交,就和他们没任何关系了,到底怎么处理还得领导说了算。
“情况我都写了,您把手机号告诉我,我给您用短信发过去。不是故意捣乱啊,到现在我的手还抖呢,他们打人太狠了,大皮鞋咣咣的往我身上踹。我就是不太清楚为啥他还好好的站在这里,难道说光天化日之下明火执仗打人不犯法吗?要是不犯法,那我现在就揍他一顿,您二位帮我看着尺度怎么样?”
老老实实接受询问,然后等待处理吗?那是不可能的,至少洪涛是不想就这么平淡。早饭都被他们毁了,那就得付出点代价,来吧,别的不成,胡搅蛮缠是咱的看家本领。
到底是谁的责任先放一边,谁赶上谁倒霉呗。这样做也不是没有好处,让办案民警烦了,最终吃亏的不是自己,而是对方。他们是使托的一方,托越难做,他们付出的代价就越高。
“洪先生,您先别激动,我们来这里不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嘛。这样,您先把材料发给我,然后咱们再聊。”两位民警一看洪涛的架势就知道今天这趟任务好受不了,长年累月都干这个的,谁容易对付、谁比较难缠,一照面聊几句基本就掌握了。
面前这位是啥德性,除了现场体会用经验判断之外,有关材料已经从管片派出所传了过来。幸亏有网络帮忙,否则这份档案得把内勤的打印机打没墨。好嘛,光是初中到高中毕业这六年多时间就有上百条派出所记录。
好不容易去大学里混了,算是安静了四年,上班之后不光没收敛,居然发展到了其它城区。都说三十而立三十而立,他还真立了,这回不去外面打架斗殴了,改和家门口的街坊邻居置气,因为翻盖个院子都闹到法院去了。
其中有一条特别关键,那家告他的人最终就是因为儿子失手打坏了别人才不得不忍气吞声,而那个被打断骨头的凑巧就是给他家盖房的工人。
把当时的情况和现在对比对比,某种感觉好像呼之欲出,区别就是上次受伤的是别人,这次改成他亲自出场了。
所里的态度很明确,打人的肯定是要处理,但也不能完全把洪涛当受害人看待,如果其中有诈伤讹诈情节,那也得严肃处理。从法律层面讲这叫秉公执法,从人情方面讲,金辉公司也不是一点关系没有,于情于理都不可能向着外人。
“这么简单的案情还有啥可聊的啊,警察同志,你们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