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混喽……”
辅警一直把洪涛目送到院门口才返身回到屋里,手指捏起一片酱肘子尝了尝,味道不错!再打开酒瓶深深喝了一口,也挺过瘾!这才坐下把几盘菜摊开,摆开架势吃之前,又往西边小警察消失的方向望了望,才甩开腮帮子,边吃边嘟囔。
他不是本地人,从保安公司到所里当辅警已经五年多了,其中三个春节都是在这个小铁皮屋里过的。怎么说呢,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侯警官在肯定吃喝不愁。
尤其是对面院子里这位,家里吃啥就给端出来啥,说话也客气,有时候还能坐在一起喝点,再天南地北的聊聊,大半宿就过去了。
这就叫情份,按说人家有个大院子,还有小汽车,根本就犯不着搭理自己这样打工的,还是最底层打工的。可做人的差距就在这儿呢,搭理了,有面儿,遇到事儿就容易些。见面眼睛就往天上瞧,用鼻孔看人,有事儿也不搭理。
就比如说今天偷偷放炮吧,自己早就看到有人在街对面树影里捣鼓,也知道是谁,但就是不和当班小警察汇报,假装没看见。对面那个人自然也看到是自己值班,才会如此明目张胆的出来。
如果换成侯警官在,对面那位保证不出来捣乱,啥时候侯警官走了啥时候准响。到底这算是什么性质的行为,辅警也搞不清楚,为什么非要这么对着干,也不清楚。
但有一件事儿是清楚的,你把我当人,我就和你有情面。别聊什么法律、政策,自己每个月累的和孙子一样,苦活累活必须冲在前面,还整天挨骂里外不是人。月底一结工资,让保安公司三扣两扣,到手才不到二千块钱,聊啥都是瞎扯淡!
混一天算一天,能吃香的喝辣的干嘛非去挨饿受冻。抓人?抓了给奖金不?挨骂给补偿不?合算好处全别人的,倒霉全自己的,傻啊!
“您这几天看到老周了吗?”给街对面的辅警送完夜宵,洪涛还不打算睡,又钻到了小卖部里。每到春节,都是刘婶挣钱的好日子,几乎天天二十四小时营业,还总有人会跑来买东西。
“可有日子没见到那爷俩了,节前倒是看见他闺女一次,开个白色的小车,怕是来接他一起过年的吧。本来嘛,养儿养女,谁不是图个老了有依靠,甩个孤老头子算怎么回事儿。”
别看一天也睡不了几个小时,刘婶的精神头可一点不萎靡,只要有人来买东西她就高兴。没人来也不怕,就坐在小卖部后面的冰柜旁边准备明天的肉,只要前面有人开门她就能听见。
“哦,那倒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