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是怪了点,也不过是一种生物,在人类中混饭吃,跟我没什么不同,平时就算发现了,也会当没看见,但它想抢书灵的遗体,那是万万不行,我们受人所托、事儿不能办砸了。
面包车从火车站出来,拐了个弯儿,向市郊驶去,到了没人的地方,开车的周叔将面包车停在路边,王叔拎着布袋下车,包子紧随其后。
这个世界有它的秩序和法则,没什么绝对的公平,那生物想抢东西,又打伤了乘警,若是放任不管,准得惹出‘大新闻’,即便王叔要将它就地正法,我也不会觉得意外。
只是他没这么做,打开袋子放出那生物,在它后颈扎了一针,那针头只有普通针头的一半长,针管的体积也小,很像麻/醉针。
少量的透明药剂很快注入那生物体内,药物带来的效果也非常快,小孩模样的生物开始变化,皮肤上长出了一层浅色的鳞片,有像点鱼、也有点像蛇,不好说是什么。
我头一回看到‘打回原形’用针剂,不是用法器,那生物似乎知道自己栽了,不再挣扎,四肢着地跑向路边的田野。
包子在旁边瞪大眼睛,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它,直到它跑进田野,身影完全消失。
说它是猴子吧,没有尾巴、也没有猴毛,说它是蛇吧,又长着四肢,它的种族,应该属于已经‘灭绝’的物种,只是在人类不知道的地方,偷偷进化成了仿人的生物。
人类已知的野生动物都难生存呢,何况是它们这样的稀有品种,被发现的话可不得了。
或许是知道自己不能以这样的形象暴露在人类视野中,那生物毫无留恋地跑进了田野。
它八成是不会说话,起码不会说人类的语言,甘泉的册子里也没写它们有语言。
只说黑瞳特别喜欢‘宝物’,它们要宝物不是卖钱、或收藏,而是用来吃的。
吃宝物的生物,多可恶、多没人性,不过正因为它们好这口,曾经有人利用它们寻宝,大约就类似鹈鹕,让它们去寻宝、挖宝,挖出来却吃不到嘴,被‘主子’拿去,它们打白工。
甘泉和萧长风的记录,是根据一位老憋宝人的口述编写的,册子里的黑瞳图画也是那位老人亲手所绘。
也就是说,利用这种生物寻宝是百十年前的事了,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
我忽然想起这茬来,就问王叔,他们以前是不是见过这种生物。
王叔收好布袋,招呼我们回车上,此时月黑风高,我们这群人开着小面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