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两人同时对视一眼,看着前方。
前方四百米处是一个略为上斜的坡道,潮水般的声音越来越大,很快,第一个穿着黑甲的骑兵就出现在了斜道上方时,他们两人同时回头,巴尔夫问道:“主人,你怎么下来了。”
就在刚才,陈贤颂走到了他们的身边。
看着一排排骑兵出现在斜道上,然后又一排排向下冲来。即使相隔数百米,陈贤颂也能感觉得到地面在震动。因为天色只是微亮,骑兵们身着黑甲,陈贤颂眼力又不是很好,他看得不如两个佣兵头子来得真切,保能看见一个个似乎是在不停扭曲抖动的黑影,如同鬼魅般地向自己冲来。
“真是杀气腾腾啊。”陈贤颂叹了口气,骑兵们这短短几秒,已经全下了坡道,自上而下的冲锋,他们的速度似乎更快了些:“嗯,比我想像中的更快,巴尔夫,点火吧,再迟就来不及了。”
巴尔夫蹲下身子,站在油线前,火石互相轻轻敲打,溅射出的火星落在了火油线上,火苗瞬间就燃烧了起来,然后沿着油线一直向前,速度不快不慢,像是一个正在悠闲散步的老人。
陈贤颂不由自主地走前两步,抬起了脚,只要一腿脚下去,刚燃烧起来的火苗就会熄灭,但他终究还是没有踩下去,看着火焰越烧越快,一溜儿就跑到了前边,就像是一只欢快在林间奔跑的小鹿。
杰瑞人和马都披着黑色的重盔,身后跟着三百七十多个骑士,这是一支骑士团。
骑兵和骑士有着本质不同,前者只是轻装,人马都不着装,一般是用于斥候部队。而后者,则是由军中最厉害的担任,战马是最好的,盔甲是最好的,武器也是最好的。光是每匹战马一天的饲料钱,就足够养活好几个普通士兵了,更别说人和装备的开销了。
养一支三百人的骑士团,足够养七千人以上的精锐步兵军队,虽然开销很大,但一切都是值得的。
这样一支重骑部队,出现在正面战场上,三百多人就可以冲散对方两千人以上的步兵军队,这还是对方也是精锐士兵的情况下。如果只是些刚上战场的新兵,一次冲锋就可以把五千人以上的军团给切割开来。
在杰瑞骑马上到坡顶时,他就看到前方并不太远地方,有一支车队,城门还在燃烧,不过看样子也快熄了。
赶上了!杰瑞心中狂喜,他想也没有多想,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为汤姆报仇,为了他们之间的深厚的爱,这是必须的。他们同村长大,一起学习剑术,一起做佣兵,从来没有分开过,也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