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我会向胡索大人禀报此事,给你们奖赏。”
城卫军哄然答应,分出一小队人与下了马的骑兵队合流。
冲进小巷后,陈贤颂不跑了,改为快步走。逃命时,如果身后没有人贴身追赶,那么狂奔是一种愚蠢的行为,那样子会大量是消耗体力,有经验的追踪者,只要保持一定速度追赶,不用多久就能追上那些已经跑得气喘吁吁。没有力气反抗的猎物。
这时候应该用最节省体力的方式行动,快步走是最好的选择。莫利赶了上来,他走在陈贤颂的身边,突然出声说道:“你很聪明,居然懂得用这种办法规避骑兵攻击,以前是有人教过你吗?”
“突然间想到的。”陈贤颂瞟了一眼身边的莫利,没好气地问道:“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惹上了贵族,居然还派了骑兵来对付你们,还把我们牵连在内。要不是我有点急智,刚才就死在那里了。”
莫利没有说话,只是面色一脸。杰德拉这时候也追了上来,他喘着气说道:“阁下,刚才我们发生了点意外你这身盔甲是怎么回事。”
所以说商人是一种很会见风使舵的群体。不久前他还将陈贤颂当成花男轻视不已,现在则开始尊敬他为‘阁下’了。陈贤颂没有理他。解释这套盔甲的来由会花费大量的口水。现在他没有时间作这样的事情。
杰德拉没有得到陈贤颂的回话,也不觉得尴尬,他又问道:“阁下,现在我们怎么办,我想那些骑兵和城卫军很快就能追上来。”
“我们现在去市中心!”陈贤颂一边走,一边仰着脑袋。根据大阳的方向开始计算自己所处的方位,确认方向:“人越多的地方,我们越安全。”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开始解下自己的头盔。随手就扔在了地上。
这动作让很多人一愣,干瘦的奴隶少女跑过去,想帮他捡起来,却被他喝道:“别动,不要碰它,会受伤的。”
陈贤颂回头看了一下,见敌人暂时还没有出现在巷子的尽头,便停了下来,将自己奥丁神圣衣全部解了下来,然后堆到巷子的正中间:“这套盔甲很值钱,而且很漂亮,武人对武器和盔甲有着天然的爱好,留在这里,他们肯定会停下来查看,能稍微帮我们多阻挡他们一会,现在每一秒钟,说不定都会决定我们的生死。”
他话说完,把长剑也扔了。这些东西必要时他可以再召唤,在谁手中其实都一样。
就在他们离开这里不到两分钟,骑兵小队长带着十几个人赶了过来,他看到小巷正中间那套极其显眼,华丽得让人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