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这东西,大部分的人都会喜欢,这和生长环境有关。打个比方,如果陈贤颂生活在二十世纪末,从小穷苦着长大,连买双鞋都没有钱,喜欢的女朋友还因为钱的关系跟了干爹,那么他多半也会成为一个爱钱如命的人。
所以说贪财这种性格,并不算错,错的为了钱而做出一些有损亲情或者友情的事情。杰德拉看到他的朋友居然带着人来抓自己,躲在几个佣兵的后面大喊道:“里林,你以前母亲病重的时候,是谁给你钱去药剂师那里买药,你快破产的时候,是谁借了金币给你周转,你儿子出生时,我还千里迢迢放下生意跑来你这里给你祝贺,你现在居然出卖我,你这样对得起朋友?”
里林身子缩了一下,有些尴尬,但他很快又挺起胸膛说道:“杰德拉,不错,你是帮我很多,但你知道这个黑发黑眼的震旦人值多少钱吗,一千金币,是一千金币,只要报告上去就有一千金币,如果能活捉,能有两千。你得干多久,才能有两千金币。”
陈贤颂在后边听着这商人的大喊,冷笑了一下,小声说道:“这家伙死定了。”
众人的耳力都不错,杰德拉和莫利都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间会冒出这样一句话来。莫利毕竟是小孩子,心性不太淡定,正要询问,却听叫啊地一声惨叫,里林的胸口冒出一道剑尖,他嘴中吐着血,艰难地回头,发现剑的主人正是他带来的宪兵头子。
“为什”里林话都没有说完,就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
杰德拉看着里林犹在大睁着的眼睛。有些伤感,说白了,其实还是他害了里林,只要他不来这里,里林就不会为了钱财出卖朋友,也不会
宪兵头子哼了一声,一脚将里林的尸体踢到小道的角落中,他回头和自己的部下淡淡地说道:“大伙记住了,这个黑发黑眼的男人是我们兄弟发现的,事后胡索大人发下赏金来。我拿四成,剩下的六成你们平分,没有意见吧。”
嘿嘿嘿,一干宪兵发出冷笑,看着陈贤颂的眼神犹如看着一枚枚可爱的硬币。而宪兵头子更是对着四个佣兵微笑道:“你们佣兵们辛辛苦苦地打拼。还不是为了钱。这次胡索大人追捕你们,没说你们值多少钱。估计你们也不值钱。所以我有个想法。我可以让你们离开这里,当作没见过你们,只要你们将那个震旦小子交给我就行了。”
几个佣兵有所意动,特别是缪拉,一脸喜色。
而在此时,陈贤颂却说话了:“他能在背后偷袭杀了带他们来这里的里林。也能等你们转身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