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严格来算算,太阳从写书到现在已经快300天了。
第一本书,杨天跟小太阳那本书应该是4月7日开始发布的,到现在也差不多300天了。
初期写小说并没有打算尝试动手写hy,首先我不是粉丝,在创作热情这方面可能比不上那些粉丝出身的作者们,这也导致了在很多情况,我对少女们的真实情况出现很多乌龙。
但写这个题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hy读者对hy作者的包容性。
无论我写的多差,都会有人捧场。
而第一本的杨天和第二本的林易也证实了这一点。
刚开书的时候没有自己的风格,什么都是乱写,想到什么写什么。
理所应当的,没签约。
虽然更新很给力。
因为那时候真的是一腔的热血。
但渐渐的,我开始不满现状。
我希望更多读者喜欢我的人物,而不是那些现实里存在的艺人。
叶宝也就这么诞生了。
叶宝这本书我最满意的应该是前60章。
但在67章出现了一个致命的转折点。
严格来说,我不认为那是个毒点。
艺人保护法是在2009年颁布的,07年的时候,15年甚至20年长约的合同不在少数。
女艺人可能会少点,但s-最开始给叶宝的定位不是idol,是歌手。
歌手可不吃青春饭。
但现在的人们很喜欢用现在的标准去衡量以前。
而且,对于叶宝来说,知道未来事情的她明白,相对于少女们,她才是那个真正多余的存在。
无可厚非的,叶蓝会想象,自己的存在是否抢走了妹妹的出道机会。
而妹妹对此时无依无靠的叶蓝来说,是亲人。
是最重要的伙伴。
按照叶蓝的人设,那才是她应该做出来的最优解。
李秀满也是算到了这一步。
但很多人不理解。
我被骂的很惨,一度想删书。
甚至现如今时不时还有人骂我。
但我挺过来了。
也是那段时间,我自主申请签约成功了。
说不上是高兴还是激动,毕竟当年我的牛批都吹出去了。
“我根本没打算签约”
嗯,原话。
但签约总归是一件让我雀跃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