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战争时,是没有任何的一种战队能够阻挡的,它的厉害之处就在于火力。
而轻骑兵的长处在于机动性,迂回打法,巧妙运用地形,是可以把重骑兵牵扯死。
但是这个的前提是对方全是重骑兵,若两个兵种相互配合,交叉使用,那就不好说了。
在古时代,面对面的决战,重骑兵依然还是有它必要的价值的。
重骑兵虽说威力极强,但是他的机动力,和敏捷性要远远低于一般骑兵,而且,目标过大,不易在狭窄之地使用。
重骑兵的速度并不算太快,他们的装备太沉重了,但是,重骑兵身上的装备也是任何国家军队中最精亮、最昂贵的。
如果是长距离行军的话,一名重骑兵至少要搭配四名后勤补给人员。
重骑兵的厉害之处,在于小规模集体作战,但是面对大区域大范围,特别是经过长途跋涉,阵型被拉扯开之后,战斗力大大下降。
两者有优有劣,重骑兵在小规模战争中效果明显,可以瞬间将那个区域夷为平地,而轻骑兵在大规模战争中才能发挥其威力,可以来回牵扯对方的阵型,对重要区域进行逐点击破,非常迅捷。
凯龙严肃道:“这若是我半人马族的族人,当得上勇士之称!”
半人马是天生的骑兵,力气也很大,但是这不代表所有半人马都能够武装成重骑兵。
因为,半人马,说到底他是一体的,不是人和马。
这支百人部队,装备精良,覆盖全身每一个角落的重型铠甲、高等战马配全身马铠、垂骑兵长矛、长弓、圆盾。
一支冲锋起来的重骑兵,称得上是战场上最恐怖的兵种,重骑兵一旦形成规模冲锋,在平原地形凡乎是所向披靡。
凭借长度在三米五到四米之间的重型长矛,他们就像是移动的堡垒一般。
哪怕是远距离时,也可以凭借自身所带的长弓射杀非重铠的敌人。
“今日我周谦,和尔等誓死一战!绝不回头!”
“绝不回头!”
“绝不回头!”
区区一百人,居然爆发出了让布拉达都胆寒的威慑力。
诚然,布拉达可以保证,自己能一个打这群重骑兵二十个,但是剩下的也绝对会把自己耗死!
就算自己不死,也会白白牺牲大量的族人。
不可与之碰撞!
“散开!轻骑迂回,重骑集结!”
随着布拉达的一声令下,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