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知晓的关于清国的片段记忆整合加工一番后,开始吹嘘……
欧巴面对唐鸿志不敢说不知道,他担心无用的自己被唐鸿志下令砍了赏给豺狼人改善伙食!
“回大人,清帝国幅员辽阔,是整个东亚大陆的霸主,周围所有的小国都是清帝国的附庸,而且他们的武备非常先进,普通士兵装备了很多杀伤力巨大的鸟枪。”
欧巴前面说的其实都是自己的猜测,因为他听说过清国的强大,但具体多强却一无所知,附庸什么的都是编的。
毕竟兽族王庭也有很多附庸。
豺狼人就是附庸之一。
凡是非人类的族群,差不多都被兽族王庭认定为附庸。
因此,欧巴觉得强大的清帝国应该也会有很多附庸才对。
后面的鸟枪确实欧巴亲眼所见,原本这片土地生活的是豺狼人,清国人拿着鸟枪过来后,豺狼人只能生活在黑水森林里……
欧巴不知道的是,鸟枪其实就是一种改进版的火绳枪,在火绳枪里算是很出色了,降低了走火率,提升了火绳枪的气密性,操作也更加简便安全。
正因如此,鸟枪早已成为异世界清国的常备武器。
在唐鸿志坐着抬轿悠哉悠哉的向雅克萨城进逼的时候,殊不知,雅克萨城的侦骑斥候早就发现了唐鸿志一行人。
这可是三千多大军,踪迹根本无法隐瞒。
虽然雅克萨城承平日久,但还没有堕落到眼瞎的地步。
此时,雅克萨城的将军萨布素早已发布了点兵召集令。
雅克萨城由于是边关重镇,所以常设将军统管军政大权。
这里驻扎的旗人由于地处苦寒之地,还要不时清剿兽族部落,战斗力相对于清国内地算是强横的了。
异世界的清国实行的是土地兵役制度,只有旗汉之分没有满汉之分。
旗人就是一个个小地主,他们不领军饷,依靠土地的产出来承担兵役,麾下的田产被称之为旗田,其实就是军田。
旗田依靠包衣奴才打理,汉人农奴来种地,偶尔也会使用异族奴隶。
异族奴隶算是边关的特色之一。
旗人家庭从小就训练战斗技法,并读书认字,不事生产,一个个都是能砍人会打枪的战士。
从小经受的武艺训练可不是说着玩的,十几年时间除了学习粗浅的文化课就是练习怎么砍人怎么打枪!
而且清国首重军功,旗人的长子可以继承旗田,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