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完全褪去了学校时的衰仔气质,整个人自信洋溢,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路泽飞饶有兴致地在旁边看小老弟打游戏,尽管他没怎么玩过星际,但基本的规则还是懂的,只是看了一小会儿,他就发现路明非的技术确实厉害。
从大局观,战略策划,到指挥反应,寻找破绽,路明非的表现都是极其完美的,就像是一个天生的战争天才。
回想起路明非在原著里的衰仔样,路泽飞总感觉,这种衰仔样像是被刻意营造出来的一样。
路明非的对手,就是大洋彼岸的老唐,嗯,或者说,龙王诺顿。
只不过,在星际里面,龙王诺顿被打得跟孙子一样,从第一局开始路明非犹如战神归来,看到女儿住狗窝,把老唐从头揍到尾。
尽管老唐已经拿出了百分之一百二十的专注度了,但依然只有被碾压的份,路明非打的老唐欲仙欲死,死去活来。
路明非就像是一位绝顶的钢琴师,双手在键盘上舞动,根本不带废话,直接展开了顶级的飞龙操作,一记记天龙散花踢了出来。
大洋彼岸,老唐看着面前的屏幕,嘴角抽搐,这特么飞龙骑脸怎么输!!
然而,就在路泽飞津津有味地看小老弟打游戏的时候,他的心头猛得一跳,产生了莫名的心悸,就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感应一般,他望向了一个方向。
龙族,对于自己的同类,会有吸引和感应。
正在打魔兽的路明非嘎嘎笑道:“哈哈哈,老唐,你不行啊,哈哈哈,看我的看我的!”
路泽飞没有去管路明非,而是放下了鼠标,回头望去。
那是一个男人,正站在吧台那里,身穿一件大衣,带着一副棉手套,以及,一副墨镜。
这,现在可是六月份,夏天,就算晚上暑气退去,但穿一件大衣也太离谱了吧。
对方的身上有血腥味,不重,但是路泽飞闻出来了。
主要是对方身上的那种吸引力太明显了,混血种,这个男人是混血种。
而且,是失控的混血种,是死侍。
墨镜是为了遮掩黄金瞳,这样就说的过去了!
龙王不能直接赐予人类血统,原著中明确说过,能赋予血的恩赐的人,望穿一切历史也只有三个。
但是,可以通过炼金试剂、古龙血清、爆血等方式提升血统,而龙王,更是可以直接将混血种改造为不死者,也就是死侍,让其作为自己的仆从使用。
得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