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北京、武昌两地,建立经济特区,废除徭役,五年之内所有税收全部留在地方官府。在经济特区推行新城新政,建立大明新城市,推行土地买卖新政。”
皇帝此话一出,整个大殿里的大臣大多数都被震撼到了。
新城新政的土地买卖,御前大臣们当然早就已经知道了,但除了他们,几乎所有官员都还不知道。
土地买卖,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土地商业化。
而这个新政,只在北京和武昌推行。
不仅如此,还免了顺天府和武昌府五年的税收。
注意,只是免了税收哦。
土地买卖的收入,还有一半是要上缴朝廷的。
为什么会这样做?
原因很简单。
土地买卖,购买新城区土地的人都是当地的有钱人。
这是赚有钱人的钱。
而免税,是为了地方官府,对地方的诸多中小商人免税。
要扶持新商业,就必须最大程度降低准入门槛,这对他们来说是最重要的一步。
所以,只有朝廷做出了让步,地方官府才愿意让步,这样新商业的准入门槛降低了,才有机会大力发展。
而且,朝廷虽然施行了双税制,但并不意味着朝廷不管地方的税政。
地方税政的制定申报,都必须提交朝廷审批。
因为土地买卖是商业的一环,所以和免税政策结合起来,总结下来就是为了大力促进新商业的蓬勃发展。
但是朝廷当中的不少官员却不这么想啊。
他们如何想?
当然是举双手的开始赞同!
为什么?
难道他们如此响应皇帝的新政?
当然不是!
土地买卖改制,意味着地方官员手中的权力更大了,有了与民间商人交易权力。
这里面牵扯到巨额金钱的交易。
一句话:地方官捞钱的机会更多了!
所以,不少人都已经兴奋了起来。
“第二、建立完备的《商业法》、《商税法》、《个人税法》、《契约法》,以前的商税到此为止,既往不咎,从今以后,谁敢再逃税,一律律法处置!”
这一条一说出来,却说有人心中暗叫不妙起来。
因为以前的大明商税,牵扯到地方官太多的灰色收入。
如果朝廷一旦收紧,势必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