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米的事。”
塔斯米握着拳头说:“交给我一个人都没问题!”
尤莎摇头叹气:“自大的男人……”
嘴上这么说,脸上却也充盈着和塔斯米一样的自信光彩。
他们的村子正在衰亡,天气并不干旱,山里却土地干涸,井水枯竭,鸟兽绝迹,已经持续一年多了。
村里的长老说这是山脉之心衰老了,到南方找到生命之泉,就能让大山重新焕发生机。
作为村子新生代里最出色的三个人,塔斯米、勒亚斯还有尤莎担负起了这项重任,去南方的中心狮王城寻找生命之泉。
他们都是见习超凡者呢,虽然钱不够,没能在王都的公会完成冒险者认证,可从山村到狮王城的好几千公里路程,他们只花了两个多月就赶到了。一路上驱逐亡灵,打退狼群,救助旅人,已经有了丰富的历练。
塔斯米,见习战士,掌握了锋锐术和重击术两项能力,曾经是一级战士的老村长都说自己年轻时也未必能战胜塔斯米。
勒亚斯,见习游侠,弓箭用得出神入化。初级鹰眼术让他看得更远射的更准,初级风灵术让箭矢射得更块更远,邻村的老游侠都称赞他有成为长弓游侠的潜质。
尤莎,见习神官,拥有纯洁至善的心灵,已经获得了生命女神的关注,可以施放治愈微小伤口的神术。来狮王城也是寻找生命女神的教会,希望能进入教会修行。
他们这样的三人小队,已经写下了吟游诗人都会传唱的冒险故事,在群山若干个村子里都是大人物了。再加上他们的决心,还有什么困难克服不了,什么挑战解决不了呢?
看啊,狮王城就在眼前了,他们的祖辈还没谁来到离家乡这么远的地方。
三个少年下了丘陵,走上大道。
塔斯米将父亲给他的家传紫铜剑挎上腰间,对勒亚斯说:“把你的魔导枪背在背上,不能让这里的人小看了咱们。”
勒亚斯有些犹豫:“惹出麻烦就不好了,那可是连英雄都害怕的武器啊。”
尤莎附和塔斯米说:“亮出来才会减少麻烦啊。”
听起来很有道理,勒亚斯解开裹布,亮出了叔叔送给他的魔导枪。
这是件怪异的武器,看起来就是没了弩身的魔导弩,在磨得油光水滑的胡桃木枪托底端,还蚀刻着“菲尼26式荣耀版,多诺米斯工坊”的字样。
别看造型怪异,质地不是可以传给后人的感觉,但这是村子里最强大的武器。勒亚斯只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