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万户侯!”
“吼吼!”
“喝啊!”
曹军士气大振。
山谷中的蹋顿,也看到曹操的身影,隐约听到其雄浑激昂的声音。
他知道曹军即将发起进攻,以16000骑进攻70000骑,固然是发疯,但也需要列阵防备。
“快快列阵,采用雁形阵迎敌,随后包围歼灭敌军!”
“雁形阵!”
“快快快!”
大大小小的胡人头目呼喊起来,可是各个部落没有统一号令,更没有令旗等传递命令,基本上靠吼,而且部众只认各自头领的吼声。
嘈杂声中,乌桓阵型缓缓变动,可是又黑又乱,反而比刚才更加不利于战斗。
乌桓草原部落王骨进,赶到蹋顿身边道:“大单于!如果敌人趁着变阵突然袭击,恐怕会造成一些损失。”
“不如让小王前去单挑,斩他几个汉将,搓一搓敌人猖狂,然后大军列好阵正可以全歼敌军!”
蹋顿欣然同意道:“好好好!凭兄弟的武艺,汉人休想活过三十回合!”
这骨进年少时就以勇力著称,草原上无不威慑其武力。如今,只有鲜卑部落王素利,几乎与他一样厉害,人称乌桓鲜卑的两位猛者。
骨进纵马出阵,曹军借着日出前的微光,看到其无比雄壮,估计身高超过九尺,体重也比许褚还要大。
众人正在打量时,只见他将熊皮外衣一掀,露出黝黑胸毛,动作异常彪悍地敲击胸口,发出“嗷嗷嗷嗷!”的恐怖吼声。
骨进部众也一起拔掉外衣,一同露出彪悍身影,发出狂乱的吠叫。
蹋顿对一旁吓得脸色发白的王松、孔顺说道:“骨进的部众穷困,铠甲不足十套。他干脆带头不穿铠甲,以野性勇力威震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