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写稿子=赚钱,田小宁当下就坐不住了,恨不得立马回去弄点炭笔,一天写个一两万字出来。
“秋娘,我想起来还有点事,我先回去。”
夏秋看看李秀才那边的饭都已经做好了,就挽留,“不如在我家吃点饭再走吧?”
午饭里弥漫着炒肉的香气,田小宁深深吸了吸鼻子,忍着蠢蠢欲动的味蕾。
从她穿越到现在,还没吃过一顿肉呢,平常想不起来,现在一闻到这个味道,都快走不动路。
摇头,“不了,我家里也做好饭了,我就是惦记着手稿的事,才来赶紧问问。”
本来这也就是客气客气。
李秀才做饭的时候,田小宁还没来,锅里其实也没有田小宁的饭,但问还是得问问。
田小宁一回到家,就钻进了厨房,荷包里还装着那四锭碎银,觉得自己已经能跻身富人行列。
再拨弄那些没烧完的木柴,也感觉不到脏。
弄了一脸的黑灰,终于找出了三四个粗细合适能用的,田小宁咧着嘴就笑,只觉得自己已经奔上了康庄大道。
连娇弱娘和田小弟觉得田小宁傻了,她都顾不得解释,拿了炭笔,急急的就冲进屋里,埋头就是写写写!
而这边,田小宁离开以后,夏秋吃了饭,研墨,摊笔,向李秀才询问了这个朝代的法律,就规规矩矩的拟定了合同。
娟秀的字迹誊写了两份,大概意思就像是之前和田小宁商定的那样。
田小宁的手稿提供给谢家书局,由他们刊印,而他们给田小宁支付报酬。
夏秋对田小宁犯不着使坏心眼。
第二天,田小宁来交手稿时,夏秋和她把这两份合同签了,各留一份,合约就算是正式生效。
于是夏秋的生活再也不无聊了。
每天都有定时定点的看,唯一不开心的就是……
田小宁写的太慢,往往手稿到夏秋这儿,不到十分钟,就看完了。
在杜家村住了五六天,到夏秋手里总共就有五六万的稿子。
暮色将至,一匹黑色的高头骏马飞驰着,就到了杜家村。
谢景琰一脸风尘仆仆,下巴到鬓角隐约也有青黑的胡茬,只是神色非常明亮,驻马在李秀才家门口,敲开了门。
一见到夏秋,那控制不住就想牵她的手。
但李秀才站着那,就是个明晃晃的电灯泡,可谢景琰的眼里只有夏秋,却一点都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