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敞平直的官道上,自南向北走来两人。
牵马在前的男人约莫四十出头,蓄着短须,一身短打衣衫,除了脸色稍白净些,看起来与寻常贩夫走卒并无两样。
后方那位就要惹人注目得多,十四五的年纪,唇红齿白,一身灰色劲装衬得脸色极为粉嫩,头顶束发成髻,以金银双股绞绳缠绕,绳子末端还点缀有翠玉,一看就价值不菲。
少年眼神透亮,粉凋玉琢瓷娃娃一般,看起来甚是讨喜,身后背负的长剑,更是为其俊俏的长相平添了几分英气。
……
二人有马不骑,偏偏牵马而行,中年人穿着寻常布鞋,健步如飞,少年则踏着一双短筒靴,看做工应该跟他的头绳一样,都是不便宜的稀罕物件。
虽然少年一身打扮较中年男人讲究不少,但走起路来就没那么舒坦了,经过长途跋涉,额头早就见了汗,一开始还算利索地步伐此刻也如同灌铅一般,从他龇牙咧嘴的表情可以看出,脚底至少磨出了三四个大水泡。
即便如此,少年依旧没吭一声,不远不近跟着男人,直至又前行近一个时辰,前方才终于出现了一个小镇。
两人牵马入镇,走在破旧的街道上,沿途引来不少目光,当中大多是看向少年。
穷乡僻壤,少见如此俊秀的孩子,尤其是一些买菜的大婶,看到少年皆是目露艳羡,只恨自己田薄种差,生不出如此好看的男娃,一些个情窦初开的女孩,也只敢躲在父母身侧偷瞄这个外乡人。
牵马的中年男子忍不住打趣道:
“那些女孩估计好几个月都得茶不思饭不想了。”
少年因对方不让自己骑马这会儿还在负气,根本不想搭茬,一瘸一拐朝前方饭馆走去,中年男子见状只是笑了笑。
……
小镇子的饭馆,即便只有一家仍是门可罗雀,伙计无精打采挥舞着手巾驱赶苍蝇,听闻门外马蹄声也没挪屁股,一旁掌柜见状踢了他凳子一脚,伙计这才不情不愿起身迎了出去。
“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吃饭。”
少年撂下已经,头也不回进了店,紧随其后的中年人朝小二拱拱手道:
“这位小哥,麻烦帮我们将马匹照看好,顺便来几道贵店的拿手菜。”
说着,递过一块不轻的碎银子,“剩下算作小哥的辛苦钱了。”
原本被少年无视的伙计还暗暗有些不爽,打算一会在二人饭菜里加点左料,此刻见到银子立马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