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提了出来,这帮家伙才意识到这个千年虫已经成了大患。
所以实际上有些企业甚至可能比微软还想要得到这份《千年虫漏洞终极补丁》!
这样一来,竞争就形成了,有竞争利益价值才会被拉到最大。
这大概是商业模式中,最浅显的一个道理了。
不过这有个前提,那就是这份商品最好能够保持独一无二!
否则的话,就不是客户竞争,而是生产厂家进行竞争了。
恰好~《千年虫漏洞终极补丁》就是独一无二的。
之前陈理还问过系统,这份补丁有没有可能被破解!
做为华夏人,陈理前世就免费用过无数的破解版呃~好吧~其实就是盗版!
如果是那种小作坊的盗版还好,毕竟他们造成的影响其实很有限。
但如果这份补丁是被微软,ib,英特尔这些大企业破解,到时候他们直接来个改头换面这玩意可能就成了他们的东西。
什么?你说外国人很注重版权,不会这么干?
呵呵~孩子,别傻了!
知道为什么国外版权规定的那么严格吗?
知道国外那些大企业一年要打多少次设计相关版权的官司吗?
知道算了,都懒得说这些。
只有国内那些傻帽公知们,才会整天把国外宣传的跟乌托邦似的。
那些话~哄哄这年头那些没什么见识的人还差不多,忽悠陈理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说归说,闹归闹,能否被破解的确是个关键点。
而这个关键点,恰好被系统被补上了。
用系统的解释来说,这份《千年虫漏洞终极补丁》在当下根本不可能被破解。
如果打个比喻~这年头的代码是用0和1组成的,那么这份来自于未来不知道哪年的应用程序,其实是用123456789组成的!
两者从根本意义上而言,就不是一个种类的东西。
所以~破解是不可能破解的,倒是这玩意一旦被出售,有可能出现一些不受控制的情况。
比如张家买了补丁,不光自己用,还提供给李家,王家用。
这就很无奈了,因为这份《千年虫漏洞终极补丁》虽然有多达四十多种分类,但实际上的操作近乎于一键式的傻瓜操作。
所以只要有了这份程序,那解决千年虫的问题就真的很简单。
于是系统又按照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