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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九章:‘神降’,K!(超大章求月票)(6 / 7)

力,也是他隐秘法师天赋序列的第三个‘奇迹’:典当。

前两个‘奇迹’分别是‘隐秘之身’和‘隔空取物’。

而现在这个第三个奇迹‘典当’,分为两个部分,‘质典’和‘出典’。

使用质典的时候,可以支付一部分代价,获得c级及以下位格不高于使用者的物品的控制权,成为这个物品的控制者。

而这些物品,则被分为两个类型,即无主之物和有主之物。

如果想要质典‘有主之物’,就需要获得主人的允许,支付的代价在一定折损之后,会直接给物品原主人。

而无主之物则可以直接支付一定代价获得其控制权。

比较反直觉的是‘质典’这个能力对于‘有主’和‘无主’的界定。

何奥用这个能力感应过身上的物品,在质典的能力里,似乎只有被刻下了控制法阵的东西,才能算是‘有主之物’,其他都是‘无主之物’。

包括何奥现在使用的黑色阔剑和骨剑都算是‘无主之物’,只不过这种被人长期使用过的物品,会默认使用人具有某种类似于‘使用权’的东西。

而质典可以通过支付代价,将这种‘无主之物’的部分使用权‘质典’过来。

被‘质典’了使用权的物品原主人仍旧可以使用,但是使用会变得异常的生疏。

这就是之前菲雅对付何奥手中武器的方法。

‘出典’的技能则是‘质典’的反向,可以将之前通过‘质典’获得的物品返回给原主人,无主之物则直接释放,使用‘出典’之后,可以回收部分之前支付的代价。

而出典的限制是不能将物品给‘原主人’以外的人,不过适当的利用这个技能,也可以发挥出其他效果。

当然,这个能力最变态的地方并不是它可以‘质典’其他人使用的物品,而是它对于‘物品’的定义,它可以‘质典’一些接近概念的东西。

比如这些散落在周围的‘门’,这些似乎无形无质的力量,也会被质典认为是‘物品’,所以可以将其‘质典’,获取其控制权。

这些能量单个都不强,并且并不具有位格,强度和位格都满足‘质典’的使用要求。

这也是菲雅之前‘开门’的方法。

不过与之前菲雅不同的是,之前菲雅收集这些能量的时候,这些能量其实是‘有主的’,是属于009-1力量的一部分。

所以菲雅‘质典’这部分力量,实际上是获取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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