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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七成利(2 / 3)

为了争大红桥码头这片地盘,确实用了巧。

他自认为,绝对没有人能看得出来,也不会有人想到。

这是上次他在医院动手术,打了针麻醉剂后,发现在身上动刀子,一点也没感觉。

没想到,今天第一次用,却被路承周识破了。

如果被人知道,以后他一辈子都不能当混混儿了,大红桥码头也得拱手让出。

“不知这位朋友尊姓?怎么称呼?”贾连振走到路承周身边,低声说。

他希望,这件事能与路承周私下解决。

如果路承周将此事张扬出去,他的手指不但白削,下半辈子都没脸见人了。

这种事,必须埋在心底,当作永远的秘密。

“姓路,道路的路。”路承周淡淡的说。

“姓路的,大爷我头冲东,脚冲西让你打,大爷我叫唤一声算白玩。”贾连振突然发狠,使出了混混儿的经典招式:挨揍。

打死人要吃官司,没打死,就得认输。

按他们的规矩,挨打不许还手,不准出声呼痛,这叫“卖味儿”。

倘若忍不住,口中迸出“哎呀”两字,对方立时停手,这人便算“栽”了,从此赶出锅伙,丧失当混混的资格。

但破口大骂的不在此例。

混混们有机会随同打架,都是本着“不肤挠不目逃”的精神,勇往直前,争取胜利。

有人用刀剁来,应当袒胸相向;斧把来打,用头去迎,以示毫不畏惧;如果后退或用武器去搪,虽然当时不会被训斥,以后也会被贱视,成为终身笑柄。

贾连振突然大吼,也是想转移注意力。

腿上还插着刀的甘德钧,又转了回来。

如果他与路承周搭上话,刚才的事肯定要穿帮。

“我不太喜欢打人,倒是喜欢打枪。如果你喜欢吃花生米,我可能送一粒给你。”路承周突然拿出手枪,在手里把玩着。

“原来是吃官家饭的。”贾连振脸色再次一变,他们混混儿的招数,在官府中人面前,是没有用的。

混混儿的规矩,只能在混混儿的圈内有效。

遇到吃官家饭的,他们就要矮一头。

如果被路承周打死,他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剃须刀正好还在,是将自己的命根削下来,还是吃我一粒花生米,自己选吧?”路承周冷冷的说。

路承周在英租界,必须依法行事。

但在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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