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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4章 让某去死吧(3 / 4)

活的在人群之中冲杀。  长刀飞快的挥动,鲜血飙射中,常建仁已经冲杀了出来。  他的身后躺了一地的尸骸。  “杀敌!”  他举起长刀,冲着对面的交趾人嘶吼着。  他身后的宋军赤果着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个……那个排骨……那个宋将!”  交趾将领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  在上次宋军袭扰升龙城之战中,其中一个排骨最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却异常悍勇,手下没有一合之敌。  天呐!  那人竟然又来了吗?  李日尊悬赏一万贯要此人的头颅,要不要?  军情如火,宋军已经蜂拥而上,交趾将领想了一瞬,喊道:“跟着来!”  一万贯啊!  有一万贯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贿上官,升官会和喝水般的轻松,剩下的一半留着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带着一队精锐冲了过来。  “杀!”  常建仁依旧是不格挡,不防御的招数,对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这么愕然的瞬间,常建仁一刀枭首。  某就是天下无敌的勇士!  这等不要命的砍杀方式很危险,常建仁从菜鸟变成老鸟之后,深知对手一个变化就能导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变吗?  他在变,苦练刀法。  可不够啊!  他想到了当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并非是不能受气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让他这个老实人忍无可忍。  特别是那个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这些人,特别是任守忠,他必须要立下大功。  可军中怎么立功?  杀敌!  唯有杀敌才是大功。  他煎熬许久,最终依旧是选择了这种不要命的杀伐方式。  他也惧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惧怕自己变成行尸走肉。  所以他把决定权交给了老天爷,自己只知道砍杀。  可立功的速度还是不够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后留下了一份遗书。  在临出发之前他就留下了遗书,遗书里有对妻儿的愧疚,也有对官家的忠诚。而在最后,是他对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员的怒吼……  若是某战死,官家定然会感动,然后遗书面世,官家会毫不犹豫的拿下任守忠……还有那些官员,他们将会成为过街老鼠。  哈哈哈哈!  常建仁的眼睛越来越红了。  第二个交趾人非常狡猾的冲了上来,在常建仁刚收刀时挥刀。  你只能防御吧?  常建仁一旦防御,第三个就是交趾将领,他将会趁机下手,一刀干掉常建仁。  这是一个杀局,最后的受益者就是交趾将领。  作为麾下,讨好上官是本能,只要斩杀常建仁成功,交趾将领绝壁会把此人当做是心腹,从此就跟着他青云直上。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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