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皇帝陛下,臣阿布鼐并无异议!”
“大皇帝陛下,臣巴布也没有异议,愿意马上签字画押!”
条约上有不少苛刻的条件,但是未来的察哈尔汗和土默特汗都没有流露出一点不满,因为条约上除了各种苛刻的条件之外,还规定了大明朝廷每年放赏给两大汗国的财物数目!
从两大汗国迁往漠北的当年开始,察哈尔汗国和土默特汗国每年可以各自从大明朝廷领到三十六万两银子的赏赐——这些赏赐会以户部银票(支票)的名义足额发放,没有任何部费,也不需要给一文钱的回扣。两大汗国凭票就能在海商银行、盐商银行支取相应的银两。不过他们不能将银两带回草原,而是要在大明朝廷的直省领地内采购物品、支付运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至于两大汗国能买到什么?大明朝廷则会开出一张限制清单——不是什么都能买的!不过只要不在清单之上,都允许购买。
另外,两大汗国的汗王都会受封大明亲王,将会赐第在南京老山。汗国亲王不会得到授田,但是会拿到相应的俸禄,大约是一年一万两银子。这笔钱将会用于维持王府和汗王继承人或其他子嗣在大明境内充当人质时的花销。
也就是说,两个汗国每年总共可以从大明得到七十四万两银子的赏赐!
可真是发财了!
当然了,察哈尔汗国和土默特汗国都是大明藩臣,也必须要向宗主大明进贡。但是他们的进贡是象征性的“九白之贡”,也就是两大汗国每年各自上交八匹白马、一匹白骆驼。
用九匹不值钱的牲口就换到三十七万两,这种条约巴布和阿布鼐要不签字那就傻了!
这七十四万两还不是朱慈烺用来在北疆蒙古之地赚吆喝的全部成本,朱皇帝每年还得为西藏来的大喇嘛们花掉几十万两,还得给西北的准格尔部一大笔补贴——给准格尔部的赏赐暂时定位每年四十万两!
另外,大明朝廷还会在察哈尔汗国、土默特汗国、准格尔汗国(目前还没建立)境内的要地少量驻军。这又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光是维持这三个蒙古藩国,朱大皇帝一年就得拿出将近二百万两银子,而且这种赔本赚吆喝的事儿根本就是个无底洞,得没完没了的赔下去!
别说有机关枪和铁路,就算有了原子弹,统治黄教蒙古的地盘还是一个“赔”字,而且赔得更多——二百万两白银才多少美刀?也就三千多万吧,要只赔这点,后世的大国领袖们梦里也能笑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