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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试探(1 / 5)

四月中旬,谷雨。

初夏时节,昨夜的一场大雨冲刷得山谷清新、林木滴翠。

沿着洺水河畔前进,路边的绣球、山茶、蓬蒿、桑椹、蔷薇,花影扶疏,争奇斗艳。午后的阳光洒落下来,从树荫里映出点点斑驳。

要是以往,在田里干活的农民徒附,做生意的商人小贩,驾着牛车马车,去城外踏青的地方豪族必然来往不绝。

可如今世道动乱,如果是冀州北面的常山中山地界勉强还算有些人气。但在冀州中部黄巾重灾区域,说得上十室九空也不为过,道路上别说人,就连野犬都没有几条。

前些日子死人最多的时候,各地县城外的乱葬岗是野狗最喜欢去的地方。往往一处乱葬岗,有数十上百条野狗徘徊,吃人肉吃得眼睛通红,比野狼还要吓人,偶尔遇到落单的行人,甚至会壮起胆子群起而攻。

刘关张陈四人骑着马,走在队伍前面。一列列穿着札甲,拿着长矛大刀,举着将旗的士兵排成长龙,顺着官道缓缓前进。虽然已到初夏,但阳光还不算炙热,道路两侧也有树荫,不算辛苦。

作为低级军官,刘备并没有专属于他的一面旗帜。简单来说,就是他不配拥有旗子。他隶属于屯骑司马孟震帐下的一曲人马,队伍番号为前军旗下的前锋军,举着“孟”字大旗,在三万大军最前方。

不过孟震也算是比较照顾刘备,因为刘备部在易阳攻城中损伤惨重,本部精锐死伤二百多人。虽然后面又补充了两千余新兵,但都是新降的俘虏,战力远不如当初刘备从幽州精挑细选带来的老兵,所以孟震就把他们安排在了前锋军末尾。

张飞从马鞍左侧取下水囊,拧开给自己灌一口,咕噜噜几口下去,舒爽得打了个嗝,将水囊伸手递向陈暮道:“四弟,你出门也不带个水囊,大热天的出那么多汗,来,喝两口。”

陈暮礼貌地笑了笑,接过水囊,扭头用宽大的袖袍遮住面部,佯装喝了一口,其实并没有喝。水囊是猪膀胱做的,还被张飞用嘴对着喝过,作为一个有轻微洁癖的现代人,他实在无法鼓起勇气用猪膀胱喝别人喝过的水。

等他“喝”完了水,刘备对于今早上头忽然传达的命令十分疑惑,询问陈暮道:“四弟,你之前说师君不会围攻广平,而是会尽起伏兵往鸡泽去。为什么这次突然说是要攻打广平?我不太理解。”

陈暮斯文地擦了擦嘴,把水囊归还给张飞后,才好整以暇道:“很简单,我判断张角会弃守广平,是因为广平不太好守,张角如果聪明,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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