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可麻烦了,甄家在村里也算大户,带头不支持合作社,结果和甄家情况差不多的几家大户和自由民也跟着选择了拒绝。
建立合作社有两个必要因素,土地和农民,缺一不可。农民好找,由于大宋土地兼并比较严重,到处都是失去了土地的佃户。但土地不好找,要是地主和自耕农都不参加,合作社就是水中月镜中花。
促进社这些年发展合作社的方式一般都是先弄试点,有了合适的目标之后由邮局贷款或买或租,通过与当地佃户签订租种合同来实现。待经营一两年后用实际效果来影响周边的地主、自耕农主动加入,逐步扩大合作社规模。
只有极少数情况才会动用武力强行收缴土地,比如当年在大名府清算庙产。后来也普遍用于各地和庙产相关的土地,从来没在民间使用过。
但传统的办法见效确实慢,要以年为单位计算,能一年就见效的都不太多,大多数试点的合作社都要两年以上才能对周边百姓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湟州会就钻了这个空子,既然促进社没有明确规定强行清缴的对象,那就可以从庙产上再发挥一下,把拒绝加入的地主富户也纳入这个范畴。严格说起来确实不能算故意搞破坏,只是过于看重政绩而偏离了初衷。
或者说湟州会乃至促进社里的很多成员,自始至终也没把地主阶级当做合作伙伴,甚至带有一种仇视的态度。总认为是他们侵占了大量土地,变本加厉的剥削农民,才导致土地兼并严重,真正种地的农户反倒无地可种。
这种思想的产生并不是谁教的,而是和他们的出身有紧密联系。促进社的基础就是儿童团一期的孩子,骨干依旧是儿童团的孩子。
这些孩子里很少有出身富户家庭的,甚至很多都是孤儿,在他们心目中有着与生俱来的仇富情结。哪怕经过学习知道这么想是错的,可有些东西一旦儿时种下心结,一辈子都有可能去除不干净,遇到合适的契机就会萌芽。
甄家就赶上了以湟州会成员为领导的工作组,遭到的待遇自然不言而喻。好在甄家老父亲还是有点阅历的,眼见势不可挡,干脆把土地转手抵押给了顺风邮局,然后带着全家投奔亲家去了。饶州那边还没被湟州会波及,虽然失去了土地,但能保住一家平安也是万幸。
人是走了,可老宅走不了,在这种情况下也没人敢买,邮局给出的价格太低,卖了肉疼。甄大郎比他爹胆子大,干脆留了下来,拿出一部分变卖土地的钱购买机器开办油坊,顺便也算守着家业,幻想有一天能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