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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一章 贩卖人口(1 / 3)

李战还没有来得及调查陇右李家,让李战有些诧异的是,第二天的时候,整个长安城爆出了一个关于陇右李家的大料。

那就是陇右李家居然贩卖人口。

更可恨的是,陇右李家贩卖的人口不是什么昆仑奴,新罗婢...陇右李家的贩卖人口,贩卖的居然都是大唐的百姓,原来这个陇右李家,首先结识一些山匪,然后让山匪袭击一些大唐偏僻的村子。

跟着将村子中的村民掳走成为阶下囚,接着就被卖到陇右李家,然后被陇右李家就这么当作奴隶来贩卖。

前面我们说过,唐朝有贩卖人口的律法,所以贩卖人口也是合法,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奴隶的获取只能是三部分,第一就是战俘,第二部分就是自愿卖身,第三就是贡奴。

可是这三部分中,绝对没有像陇右李家做的事情这样,和土匪山贼私通,将大唐的百姓直接掳掠为奴的事情。

要知道,大唐曾经有一点时间,因为奴隶市场是暴利。

所以当时的时的一些地方官吏,受巨大利益驱使,就会做出逼良为奴的不法行为,将当地穷苦百姓,用尽各种手段,活生生逼迫为奴隶,并将其带到人口市场上进行贩卖,从中谋取巨额暴利,甚至逐渐演变为一种民俗,最后李世民即位,眼见逼良为奴导致民怨沸腾,不得已出台相关政策,针对“逼良为奴”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

《唐会要·卷八十六·奴婢》:贞观元年敕,岭南黔中福建等道百姓,虽处遐俗,莫非吾民,多罹掠夺之虞,岂无亲爱之恋。缘公私掠卖奴婢,宜令所在长吏切加捉搦,并审细勘责,委知非良人百姓,乃许交关。有违犯者,准法处分。

说起这段记载的背后,其实还有一段非常心酸的时代往事。

李世民即位前的岭南地区,盛行“典当子女”的恶劣风俗,尤其以柳州一带最为兴盛,具体的做法是:

比如一家穷困,无钱可用,但有儿女,因此这家的父母便会将儿女典当给“钱主”,即债主,而钱主便会按照市场上的奴隶价格,付给这家父母一定的本金,以助其用。

若逾期未归还,钱主虽不会收回本金,但儿女则作为抵押物,归于钱主,就此成为钱主的私人财产,即奴隶。

而很多穷苦百姓在典当儿女以后,根本无力赎回,最终自己亲手养大的儿女,就以这种贱卖的方式,沦为奴婢。

李世民对掠卖良民为奴的现象十分的痛斥,大唐的百姓也是对这样的现象十分的仇恨,谁知道,这次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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