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月的例会上,轮到叶子敏的发言,她不客气地对董事长华奋强说道:
“董事长,我对你有意见,你不能拿公司的资金作人情,杨秀芸欠我们公司6030万元你不去催收,反倒给她2000万元,这太说不过去了吧。杨秀芸对你有恩,你要报恩,我们无可非议,但不能拿公司的钱来做人情,作为领导要公私分明,对杨秀芸这样赖皮的公司,我们认为不能迁就,该收的钱必须收回,一分不能少。”
叶子敏说得有理,身为领导,奋强必须在会上承认自己的过失:“这是我的错,当初我与天园房地产公司签合同时,双方有个口头承诺,该公司购买我们在新津县城市开发项目的土地费与他们天园家私商场股份转让费两相抵,双方基本上互不相欠,只有30万元的差额,天园房地产公司会在最后一年把差额的款支付给我们。没有想到由于财会的原因,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由于本人的疏忽,我们支付了天园家私商场股份转让费,作为对等,天园房地产公司也应该支付购买新津县城市开发项目的土地费给我们,可对方没有支付。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从今天起我们就派人向天园房地产公司催收他们所欠的钱。”
叶子敏一脸严肃地补充道:“按照合同,不光是要催收欠款,还包含有利息和滞纳金。”
奋强点头同意:“我了解对方,我们要催收他们的欠款本金可能能够收到,银行利息和滞纳金对方有困难,他们会赖账。我建议,通过我们的律师给对方发律师函,不行就上诉法院追讨。”
作为已经加入奋强集团公司的李新兰和冯娟也参加了会议。冯娟坐在椅子上第一次见到他这么强硬的一面……在她的印象里,奋强永远是软弱和柔情的,一度让她认为其不适合做公司的董事长。今天总算是让她刮目相看了一把。
奋强这时转头对坐在不远处的李晓民说:“这次追讨,我考虑好了,由李晓民负责。”
李晓民随即点头,接受了任务。
奋强继续对李晓民说:“李经理,这次追讨,你不能顾及对方的人情,只要不违法,该怎么办你做主。这个担子担下,这个款一定要收回来。”
李晓民的办事效率很高——杨秀芸在第二天的下午就收到了由李晓民亲自送上门的律师函。
杨秀芸拿着由奋强公司的律师函,在没有开封之前,还以为是华奋强写给她的和解书呢……
她回想那天在法院里,孙芳那种急切要求与她和谈的样子,至今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