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达完全继承了她爹在这方面的喜好,是真喜欢书法,拿着陈景恪这幅字爱不释手。
尤其喜欢‘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一句,她认为这一句写的最好。
巧的是她也最喜欢这一句诗,当初就是因为这一句才喜欢上的白头吟这首诗歌。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恋恋不舍的放下,期盼的道:“医师能把这幅字送我吗?”
陈景恪自然不会煞风景,道:“公主喜欢尽管拿去。”
李明达欢喜不已,不过随即又面露为难之色。
陈景恪略微一想就知道是为了什么,主动说道:“不知公主可肯满足在下的心愿,赐下墨宝。”
李明达有些意动,一开始她只是把陈景恪当成医师,才会送上黄金。对于他的求字之举,内心其实是拒绝的。
倒不是她觉得自己的字有多好多值钱,而是不想送给不懂行的人。
小女孩难免喜欢做梦,什么高山流水,什么文人惺惺相惜互赠作品……这才是她梦寐以求的。
你一个医师又不懂书法,把字给你也欣赏不来,何必呢。
然而现在不一样了,陈景恪本身就是书法高手又用医术救了她,两人年龄也相差彷佛,完美符合她心目中高山流水的情形。
现在把字赠送给陈景恪她自然是愿意的,只是真等到开口的时候又犹豫起来。
无他,实在是陈景恪的字太好,她有些不好意思了。
她虽然也有书法方面的天赋,从小就练习,可年龄始终是最大的短板。
前面已经说过,天赋也是需要时间来兑现的,而她缺少的就是时间。
相对于年龄来说她的字已经很优秀了,尤其是模彷李世民的飞白体,笔迹能以假乱真。
但也要看和谁比,在‘同龄人’陈景恪面前,她的字就有点拿不出手了。
至于飞白体,说白了不过是贵族之间用来玩闹用的字体,适合用来写匾额、标语之类的大字,不适合用来写文章。
所以小姑娘变得不自信起来。
有心想给对方赠字,满足一下自己追求‘高山流水’之心,可又怕对方嫌弃她的字不好看。
陈景恪并不知道小姑娘那颗百转千回的小心思,只以为她是不愿。
如果是平时他肯定会很识趣的表示不要了,免得对方为难。可现在不一样,小姑娘拿了他的字,岂能白拿。
鉴于这位小公主比较好说话,他干脆也学起了玉珠,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