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long9510的打赏,今天有事,所以更新比较晚,大家理解理解。】
第二天快中午,昨晚几乎兴奋了一夜的203寝室五人才刚刚起床,勉强睁着惺忪的睡眼开始洗脸刷牙。
“中午有牛排吃啦。”黄可可很快就从疲惫中恢复了过来。
“哎,愿赌服输,等会跟本少爷走吧。”胖子愁眉苦脸的嘟囔道。
但与胖子的一脸肉痛不同,贼船战队的其余四人都很开心。整理一番后,很快就精神抖擞的出发了。
年轻人就是这么的活力,哪怕连着好几个通宵,总有人如同铁人般神采奕奕。
胖子乐棕早在与红狼战队比赛前就放话了,取胜的话就去斗牛士,他请客。
众人自然是牢牢地记下来,别说是去吃牛排,就算有人请吃一碗兰州拉面,甚至一个荷包蛋,他们也会牢记于心的。
没办法,为了帮助某人成为诚实守信的好公民,让自己的肚子受点累,那不算什么。
至于你要叫我是红领巾还是活雷/锋,那随便你。哥做好事从来不留名。吃过就走,徒留一地芬芳与哥伟大的传说。
……
以上就是寝室这四个二货对于胖子请客这件事的看法。
天气越来越冷,大中午的也让人感到一阵阵寒意。
但程慕是北方人,不怎么怕冷。相比包的和粽子似的胖子,他只浅浅的披了一件外套,更加的显得清瘦。
斗牛士餐厅并不远,从学校出发走个一刻钟差不多就能到。这也是身在上海的好处,这里一直就是富人的天堂。
程慕那个小县城并没有什么西餐厅之类的,他很清楚的记得,第一次吃正宗牛排还是在两个多月前,母亲送他来商院报道的时候带他去吃的。
想到母亲,程慕又是一阵黯然。
自己的父母都是县城单位普通的职员,思想还是较为传统。
母亲一直希望自己能好好学习,不打游戏,能有点出息。
可自己还是因为贪玩‘地下城与勇士’而考到这所二本末流大学,距离母亲期望的名牌大学相差千里。
也不能怪母亲对他的期望高,程慕从小就显露出自己过人的天赋,甚至被那初中很和蔼慈祥的语文老师称之为“教学三十年遇到的最聪明学生。”
母亲也一直以他为荣,一度认为他考个重点大学轻而易举。
然而就这样一个被大家寄予期望的学生,还是让父母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