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曾经属于这个地方的一些习气所影响,在谈到具体合同的时候,寸步不让,不管你们是虚高喊出2800万的片酬来对外宣传对内打动我们,既然喊出来了,我们就按照这个片酬来执行。
进组支付30,周乐戏份杀青支付40,电影上映所有宣传活动配合完毕,支付剩下的30。
“小丫头,很厉害,好,按照你说的来。”
董凤雨看到这份合同的范本,对冬冬也是赞不绝口,这最后的30,我们卖出人情给你们,前面的70足以保证演员的利益,如果真的到最后因为拖延支付片酬等等问题要扯皮,这30扯起来,双方都有后退的余地,都不至于因为这片酬最后撕破脸皮。
甚至可以说,这30是对方‘霸道专横’习气的保障,相信周乐的影响力号召力,但又需要给自己一个保障,万一票房成绩不好呢?到最后赚钱了怎么都好说,涉及到可能赔钱的真金白银,到那时候‘资本’的面孔可就不存在什么好看不好看了。
在香江的关系非常浅,冬冬能拿到这样的条件,董凤雨非常满意,钱到账,周乐进组,人情归人情,我人情给你王导,也给电影公司,但这人情的价值,是有天花板的。
这方面的事情周乐不会参与,他在进组之前,先通过刘天王的关系,先去拜会了一位前辈,曾经演过跛豪的前辈吕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