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奇心里还产生过一个念头——以后找机会把章国荣的几首经典歌曲写给此人去唱。 杨奇很想在这个世界也能听见章国荣的声音,听见那几首他很喜欢的经典之作,但此刻听着莫尘唱歌的声线,杨奇失望了。 莫尘的声音和章国荣差别很大,就算杨奇把那几首歌都写给他,他也唱不出杨奇想听的那种感觉。 不是一种风格! 下午节目录制结束,杨奇等人准备回去的时候,化妆室的门被推开,两个自称是电视台版权部工作人员的一男一女,在祝萍的介绍下,拿出两份打印好的合约请杨奇他们几个签。 合约的内容大致是杨奇等人正式成为《百万新嗓子》的参赛选手,他们在这档节目里表演的所有歌曲,恒店卫视都有使用权,杨奇等人也有义务配合恒店卫视的节目宣传。 这些是杨奇他们的义务,相应的,这份合约也给了杨奇他们权利。 比如:只要他们签字,从今天开始,他们每上台表演一场,就能拿到5000元的表演费,并且每次来参加节目录制,还有伙食费和打车费,这两样费用虽然不多,每次每人只有200块,但比起杨奇他们自掏腰包,总算是一种福利。 最重要是在这份合约上,明确注明了如果他们拿到名次,冠亚军的奖金在这份合约上都有明确标注。 除此之外,合约上也注明了如果违约,各自违约的责任。 合约明确规定,杨奇等人如无不可抗力因素,比如火灾、地震等等因素,如果缺席节目的录制,每人将赔付上万元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