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响彻天地,震得地皮都在颤抖。
如此美事,如此扬眉吐气的好事,谁能不欢喜?归信军是用出了吃奶的力气在欢喜。
“出发!”吴骥右手朝北方一挥,皇甫嵩、郑太、齐大保三人骑着战马,率先走出了军营。在他们身后是两千五百归信军,骑着高头大马,一脸的兴奋之色,兴冲冲的朝辽境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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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州,王韶正与辽国使臣交锋。
辽国使臣叫奚若,约莫四十来岁,身材高大,很是精悍,打量着王韶,略一抱拳,道:“大辽使臣奚若,见过王枢密!”语气颇淡,一点敬重之意也没有,仍是一副不屑之态。
如此语气,如此行事,这在数十年的宋辽历史上司空见惯,一点也不用惊奇。
“奚若?你这次带了多少人?是五万,还是十万?我王韶正准备着,要与你们大战一场呢。”王韶更干脆,连抱拳回礼都省了,斜了奚若一眼,极为不屑:“你放心,雄州城还在,你就是再来十万,二十万,雄州城照样不会落到辽狗手里。”
当着辽国使臣的面骂辽狗,这在宋朝历史上并不多见,奚若脸一板,就要喝斥,可惜的是,王韶哪会给他机会:“辽狗横行百年,在雄州吃了这么大的败仗,还想厚着脸皮横行?你也不睁开眼瞧瞧,我是谁?我是王韶,岂在乎你区区辽狗?哼!”
一声冷哼,宛如雷霆,奚若只觉耳际嗡嗡着响。
人的名,树的影,王韶的熙河之战,着实打得漂亮,就是辽国也在研究,不得不承认,此人有着过人的军事才干。面对王韶,奚若本就气矮,再给王韶拿腔拿调的一顿揉捏,他的气焰更低。
王韶聪明人一个,善于抓住机会,把一身的杀气全放出来,气势威猛,宛如天神,在战场上历练出来的杀气具有惊心动魄的力量,奚若哪里禁受得住,脸色大变,额头上渗出了汗水。王韶在战场上砍的人头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那杀气岂是奚若这等人能禁受得住的。
冷冷的打量着奚若,只见他额头上的冷汗越来越多,一开始是一点细汗,到后来就是细密起来,再到后来,就是一颗接一颗的渗出来,奚若的脸色变白了,双腿都在打颤了。
看看差不多了,王韶这才故作亲近,道:“辽狗,无论怎么说,你远来是客,我必须作东。我已备下薄酒,略酌三杯,就当是喂狗。”
奚若面对王韶,有一种童子面对巨人的压抑感,哪敢再与王韶面对,忙道:“王枢密,小的有急事在身,不敢久呆,还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