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一时空,秦牧有车有房有存款,过着幸福的日子,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男人。来到北宋,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让一个赤贫之家摆脱饿饭的困境,不能不说是一个成功,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功!丁氏虽是泪流满面,却是语气轻松,这是对秦牧成功的最好赞赏,秦牧听在耳里,感觉有点飘。
“娘,再高兴也得填肚子,还是先吃饱了再说。”秦牧劝慰一句。
民以食为天,丁氏大是认可秦牧的说法,嗯一声,点点头,拿起筷子,夹着酱肉吃起来。
秦晓风忙拿起一个馒头,递在丁氏手里:“娘,吃个馒头!”
没有哪个娘亲不喜欢儿子的孝敬,丁氏爱怜的在秦晓风脑袋上抚摸几下,这才接过馒头,就着酱肉吃起来。
秦牧忙去倒了两碗热水,母子二人一人一碗。秦晓风吃着酱肉馒头,畅快无比,嘴里唔唔连声:“哥,你不吃么?”
“我吃过了。”秦牧先是在罗府吃了点心,后又吃了近十个馒头,早就天饱地饱了。
“牧哥儿,你也吃块。”丁氏很是高兴,夹了一块酱肉,递到秦牧面前。
秦牧在另一时空过的是幸福日子,这肉是不缺的,可吃可不吃。不过,不能却了丁氏的这份情义,秦牧张嘴接过,咀嚼起来,蛮有滋味,不得不说宋人的烹饪技术不差。
在秦晓风的记忆中,酱肉下馒头是他吃过的最好食物了,只管张嘴大嚼就是了。把他的吃相看在眼里,秦牧既是欣慰,又是心疼。要是在现代社会,象秦晓风这么讨人喜欢的人儿,肯定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生活,哪会吃这么多苦头。
母子二人大吃一顿,直到把酱肉吃掉多半,吃了一半馒头,这才满足的放下筷子,不住的打着嗝儿。
“天啊,真能吃!比我还能吃!”秦牧把桌上剩下的食物一打量,暗中惊讶。
肚子一填饱,秦晓风的脑筋就转得快多了,做了两个舒畅的扩胸动作,问道:“哥,你哪来的钱买肉?不会真的把红布卖了?”
他一说话,立时提醒了丁氏,打量着秦牧:“牧哥儿,红布卖了多少钱?”
“没卖!”秦牧的回答大出他们的意料。
秦晓风马上就问:“哥,你没卖掉,那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是呀!钱从哪儿来的?”丁氏附和一句。
秦牧笑道:“不一定非要卖东西才能有钱。事情是这样的,我给你们说。”把到罗府的经过说了一遍。
话音刚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