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兔子。”
“……”
蓝忘机闭上眼睛,转过了头。魏无羡体贴地道:“没事!兔子那么可爱,谁不喜欢。我也喜欢,喜欢吃哈哈哈哈哈哈!来含光君,你昨晚喝了那么多……呃也不多,你昨晚喝得那么醉,今早怕是有些不好受,你洗把脸,喝点水再坐会儿,等你好了咱们再出发,这次指的是南方偏西。我先下楼去买早点,不打扰你了。”
他正要出门,蓝忘机冷冷地道:“等等。”
魏无羡回头:“什么?”
蓝忘机定定看了他半晌,最终,道:“你有钱吗。”
魏无羡笑道:“有!你把钱放在哪里我还不知道吗。早点我给你也带一份哈,含光君你慢慢来,不急不急。”
走出房去,关上门,他站在走廊里,好一阵无声的捧腹。
蓝忘机似乎被打击到了,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好长一段时间也没出来。在等他的过程中,魏无羡悠悠然下了楼,出了客栈在路上转了几圈,胡乱买了些吃食,坐在台阶上,边吃边眯眼晒晒太阳。晒了一阵,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从街上跑过。
最前面的一名小童跑得飞快,手里拽着一条长线,长线的尽头,一只风筝不高不低、上上下下地飞着。后面的小童拿着玩具小弓,一边吆喝,一边追赶着那只风筝射小箭。
这个游戏,魏无羡从前也很爱玩儿。射箭是每个世家子弟的必修之艺,但他们大多不喜欢规规矩矩地射靶,除了出去夜猎时射妖魔鬼怪,就喜欢这样射风筝。每人一只,谁放得最高、最远,同时射得最准,谁就是赢家。这个游戏本来只流行于仙门各家族年纪尚小的子弟之间,流传出去后普通人家的孩子也很喜欢,只是他们一支小箭射出去的杀伤力,却远远不比这些技精材优的世家子弟了。
当年魏无羡在莲花坞时,和江家子弟们玩射风筝,拿了许多次第一。江澄则永远是第二,他的风筝要么飞得太远,箭射不到,要么射到了,却不如魏无羡的风筝飞得远。他们两个的风筝比别人的大整整一圈,做成一只飞天妖兽的形状,颜色艳丽铺张,嗷嗷张着大口,垂下几条尖尖的尾巴随风乱摆,远远看着,鲜活生动异常,不怎么狰狞,倒是有些憨态可掬。这是江枫眠亲手扎了骨架,再让江厌离给他们画的,因此他们每次拿着风筝出去比的时候,都有一种骄傲的感觉。
想到这里,魏无羡嘴角噙起了浅浅笑意,不由自主抬头去看这群小童放飞的那只风筝是什么样的。只见它通体金色,是圆圆的一大片。他心中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