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肉强食的原始本质。”
成默回答道:“当然!做猛兽总比做羔羊好。”
井泉笑了一下,再次添满了杯子里的酒,说道:“你看,我们在这一点,又一次取得了共识,值得再喝一杯。”
成默举起已经被井醒倒满酒的杯子,和井泉遥碰了一下,将混合着无花果、干玫瑰、金银花、百香果以及雪茄和皮革味的百年陈酿倒进嘴里,这天鹅绒的丝滑味道和复杂的香气,让人想起时间了味道。
成默看着井醒再次帮他把酒倒满,在微微灯光下琥珀色的酒液在轻轻流淌,成默想起路易十三号称生命之水,酿造时间最短的酒液都需要四十年,长的需要一百多年,而一瓶路易十三干邑里大约混合了七百多种生命之水的味道。不仅是酿造,用来装生命之水的木桶也是150岁以上的利木赞橡木做的,而且木材只能在冬天砍伐,还不能锯,怕破坏橡木里的天然纤维影响它的疏松度。
也难怪里面能够沉淀出世间的味道,但是路易十三是只属于富豪。
羔羊们的时间味道,是廉价的二锅头、劣质的江小白,又或者接近酒精浓度的伏特加,价格便宜,量又足,能够让你快速的进入沉醉状态,感受大脑空白没有忧虑的时光。
成默看着水晶杯子里微微荡漾着的琥珀心道:“酒,确实是好东西。”
井泉继续说道:“既然林先生也觉得做猛兽好,那我们就来说说如何做一只猛兽,就像羊生下来就是等待着被圈养和宰割,猛兽生下来就是为了追逐与猎杀。是羊就要学会顺从,学会习惯被薅羊毛。是猛兽就该抛弃廉价的同情心和道德观,学会捕猎那些肥羊,如果肥羊送上门来了,你还置之不理,这并不是做猛兽的道理。说实话,我觉得林先生不像是猛兽,反而像是披着狼皮的绵羊.....”
成默心道:“我既不是猛兽也不是绵羊,我是猎人,手持猎枪的猎人。”他不置可否的轻笑了一声说道:“绵羊可不敢杀人。”
“不,不,这并不能证明什么,即便是绵羊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也会反抗对不对?你杀了我弟弟的一些手下,那些行为虽然激烈了一点,并不能说明您和我一样是一只猛兽.....”
井泉用中指和食指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说道:“关键是我是在林先生的行为里看不见欲望,人要拥有欲望才能变成猛兽,这种欲望可能是金钱,可能是权力,可能是美色,可能是仇恨.....林先生的表现更像是看破红尘的世外高人,而不像是一只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