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那群嗷嗷叫的囚徒兵已经像一群饿极了的狼似的扑了过来,每人腰间的皮囊里都揣满了耳朵。他们毫无战果的急,有了战果的更急,越有战果,那距名列前茅便更进一步。
前五十人要授军官衔啊!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儿配作夫妻啊!
在他们眼中,面前的马贼那根本不是贼,好就是他们胸前的勋章、身上的将服、枕侧的美人儿,多杀一个便多一分希望!
独行大盗方破浪双腿狂奔,快如奔马。一声大喝才出口,就合身冲进了马匪群,沉重的斩/马/刀破风声厉,荡开一杆挡来的长枪,顺势一拖,噗地一声人头落地,方破浪向前一冲,左手一提,右手一挥,那刀就把这贼的耳朵和脑袋分了家,右手刀准确地挑开另一个马贼刺来的一刀,左手熟稔地把人耳塞进了口袋。
然后,他就“嗷”地一声,单手持刀再变双手持刀,兴高彩烈地向那个人扑了上去。
冯麻子是个小偷,身手很灵活,但硬碰硬的功夫远不及他那些伙伴们。但是能在铁无环的地狱式训练,动辄训练减员率过半的磨练中活下来,又岂是毫无本事的人?
他提着把解牛刀,充分发挥他身法灵活的优点,跟在人群中打闷棍、下黑手,一番游走,收获居然也颇丰。
这边一个马贼刚刚捅翻了一个囚徒兵,气儿还没喘上一口,冯麻子就鬼魅似的掠到他身边,先一刀断喉,再一刀切耳,然后人影儿一挥,就没进了人群,等他身影消失,那个喉头突突冒血的马贼才倒下。
吐蕃人普布更加的凶悍,左臂一张,挟住一杆刺杀的长枪,右手刀斜着一砍,将那人的脑袋削去了一半。刚想上前去斩人耳,又是两个马贼扑来,普布大怒,迅速反手还刀入鞘,把挟在肋下的大枪攥着枪头,当作棍子“呜”地一声扫了出去,竟将那马贼的脑袋扫爆了。
另一个马贼被喷了一脸的鲜血和脑浆,吓得心神一颤,就只这一愣神儿的功夫,曾布的枪已经倒转过来,犹如毒龙般一吞一吐,这马贼的胸前便出现一个鹅卵粗细的血洞。
“我的!我的!这都是我的!啊~~~”
普布左手挥矛,右手挥刀,敌我不分地一通横扫,将敌我双方的人都迫出丈外,这才扑过去切他的战利器。三只人耳入袋,顺势向前一滚,又把刚刚被他扫中大腿,躺在地上抱着断掉的大腿哀嚎的一个马匪也切了耳朵,然后才抹了他的脖子。
这时代,族群意识、国家意识并不那么强烈。你能给他生存的条件,他很容易就融入你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