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拥有否决立法的权力,还可以通过委托立法部分行使立法权;
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宪法解释权、违宪审查权参与行政机构的政策制定;
国会则能够利用拨款权广泛地参与行政决策等。
所以说,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中,三权分立几乎从未真正实现过,即使是在美国。
陈逊本不用设置一个制度来分化自己的权力,毕竟独88裁的乐趣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可是人的精力有限,独88裁就代表着事事都需经过自己审核。对于这点,陈逊肯定不会愿意,所以就需要一个合适的制度能够让国家在没有自己指手画脚的情况下,能够正常的运转,并且还能够欣欣向荣的发展。
最终陈逊在深思熟虑之后选择了魔改版的五权分立制度。
首先是行政和军事分离,设置内阁和三军统帅府。
内阁总理大臣由皇帝直接任命,正一品。
内阁辅臣则直接由各院院长担任,各院院长由内阁总理大臣举荐,皇帝审核同意,也可由皇帝直接任命,从一品。
各部部长由内阁辅臣举荐,皇帝审核同意,也可由皇帝直接任命,正二品及从二品。
部长一下的官员全部由人事院铨选、考核、举荐,从四品及以上高级官员由皇帝审核同意,从六品及以上由部门主官审核同意。
内阁下设五院:
行政院:秘书处,发展和改革部,外交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安全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大农业部,包含农林牧渔),帝国中央银行,教育部,工业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矿),水利部,商务部,文化宣传部,粮食部(储粮)等。
除了这些部门,今后还会随着国家事务需要设置一些小部门。
立法院:内设宪法部,刑法部,民法部等各主要法种部门及专门结合实际制定新法的新法部,以及负责监察立法纪律和程序的部门。
司法院: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法官学校,法制宣传部,检察部等。
人事院:公务学校,考功部,考试部,档案部,铨选部等。
监察院:监察部,审计部等。
三军统帅府最高统帅由皇帝兼任,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由其他人担任。
统帅府设统帅办公室和军区办公室,所有部长都进入统帅办公室,处理日常的军务。所有军区区长都进入军区办公室,负责指挥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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