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上将他们清理了。
不过在去国之前,莫释打算先升到7级。
虽然6级的莫释,已经有90的把握灭掉史密斯家族了。
但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是不会轻易出动的。
而且莫释通过那个鹰勾鼻血族的记忆,知道血族并非只有史密斯家族。
血族的老祖,其实是德古拉伯爵。
而经由德古拉伯爵转化而成的血族,就有十三个家族之多。
这十三个家族,如今几乎已经统治了三分之二的西方世界。
莫释要去灭史密斯家族,那就是与所有的血族为敌。
所以在去西方之前,能将自己实力提升一些,自然是好的。
想到这里,他背后生出血龙之翼。
微微一震,便向着c1基地飞去。
……
与此同时,在国旧金山基地,斯坦福大学,校长办公室。
优雅的古典音乐声中,史密斯家族的老祖正在细细品读《沉默的羔羊》。
他整个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透露着一种优雅的气质。
不过某一刻,他突然抬头,看向东方的夜空。
眉宇之间,透露着一丝杀气。
他能够清楚地感知到,自己派去的那300多个史密斯家族的族人,都已经被人斩杀。
一个8级超变异,一个3级超变异。
带着300多个强变异血族。
他本以为这样一股势力,可以轻而易举横扫东方那片蛮荒之地。
却没想到,那300多人刚到东方,便被团灭。
岂有此理!
简直岂有此理!
即便是优雅如他,此时也难掩心中的怒火。
“来人!给我把所有血族都调回来。十天之后,我要横推亚洲那片蛮荒之地!”
……
九天之后的夜晚。
莫释将意识切换到沧龙分身体内。
只见此时的沧龙分身已然达到了十五米。
等级提升到了5级强变异兽。
而它的念力,也提升到了5级。
其实最开始,莫释是想直接让它使用龙念的。
但用过几次之后,发现龙念还是太强大太霸道。
以它的脑细胞强度,根本无法承受那霸道的龙念。
每次用龙念攻击过后,沧龙分身都要萎一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