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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坑儿之爹,坑爹之子(加更求收藏!)(3 / 3)

王所为,为天下士大夫所不喜。而宋朝乃与士大夫共之,只要郓王出了东京去了河北,那他的大事就去了!殿下不必担心他了。”

赵桓点点头,“他的确不被读书人喜欢了!”但他的眉头马上又皱了起来,“就怕他能得武人之心啊!”

是啊,笔杆子终究不如刀把子!

......

“太师,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莫说三百万岁币和一个帝姬,就是给一千万岁币和十个帝姬,也挡不住金贼南下了。若想要澶渊之盟,那就得先杀死银术可或斡里衍,一如当年杀死萧挞凛那般!”

正在童贯的郡王府里和赵佶的求饶企图唱反调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矮胖子,穿了件脏兮兮的襕衫,胡子拉碴,手拿一酒葫芦,满嘴都是酒气。

这个看上去非常落魄潦倒的家伙,名叫赵良嗣,就是那联金灭辽的始作俑者。他原名马植,是辽国中京道的世家大族医巫闾山马家的子弟。后来投靠大宋还献上灭辽之计,被龙颜大悦的赵佶赐了赵姓,改名良嗣。

不过他的联金灭辽之计虽好(辽国灭掉了,不能说计不好吧),但是却给大宋招来了灾祸,所以在金宋关系日益紧张之后,他就给扣了“亲金”和“畏金”的帽子,坐夺职,削五阶,成了个吃闲饭的存在。在童贯从太原逃回开封后,他又依附童贯,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

童贯听他说完这些很可能是正确的分析,只是苦笑着摆摆手:“不要说这些没用的话了,官家叫你去你就去......若不去,咱家也保不住你。去了,九死一生,不去,十死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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